中国法院网讯 (王莉莉) 2018年5月21日,被执行人孙某的银行账户被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冻结后,她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6000元给付申请人,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余债权。
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经人介绍相识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时常吵打,后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原被告在登记结婚前,被告向原告索要大量彩礼,原告诉至武陟法院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钱。该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离婚,被告孙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彩礼815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张某于2017年3月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岳建峰受理此案后,立马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孙某的财产信息,但当时显示并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多次找寻孙某,可孙某的家人却说孙某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执行干警始终盯紧孙某的财产状况,反复查询其财产信息,终于在2018年5月19日,查到孙某在某银行有存款3000元,立即依法冻结,孙某得知后,立马联系执行干警,积极与申请人商量还款事宜,最后于5月21日,被执行人孙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6000元给付了申请人,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余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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