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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昏睡中踩油门撞2人4车被判拘役二个月

作者:王哲男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1次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 (龙昭昕)  去年,广西阳朔县的秦某酒后驾车,在半路上突然酒力发作,于是把车停在路边醒酒。不料在昏睡中踩到油门,撞到前方行人与车辆。交警赶到时,秦某仍在车内昏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秦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据了解,男子秦某在阳朔县城经销厨具,经过努力打拼,客户越来越多,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为方便洽谈业务和应酬客户,其购置了一辆自动挡小轿车作为代步工具。

  去年某晚,秦某应客户邀请来到一家餐馆吃饭,酒足饭饱后,他驾驶自己刚买不久的小轿车从阳朔汽车北站附近沿荆凤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新西街国际大酒店路段时,因酒力发作,他将车停靠在辅道上在驾驶室内昏睡。然而,由于疏忽大意,秦某没有将车辆熄火,也没有将车辆的前进挡解除,在睡觉的过程中,脚一伸踩到了油门,导致车辆猛地向前冲出去。当时行走在辅道的两名行人被撞伤,随后小车又撞到停靠在辅道上的一辆小轿车上,并将该车辆向前推行继而连续撞击停在辅道上的其他车辆,造成四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阳朔县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仍在车内昏睡中的秦某抓获。经抽取秦某的血样化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07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系醉酒驾驶。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民警的调解,秦某共计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1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交通事故,且案发时秦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193.07mg/100ml,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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