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王哲男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5718796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儿子不履行生效判决上黑名单 母亲代其履行

作者:王哲男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2次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  “法院将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给我的压力太大了,真的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来到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交清1500元案款及50元执行费。

  申请执行人向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调解时,张某自愿赔偿向某1900元,但达成协议后,只履行了400余元,下欠的1500元,张某未履行。向某申请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张某,但其始终东闪西躲,不想履行,后来电话也打不通,人也找不到。法院鉴于申请执行人向某系年逾七旬的孤寡老人,又体弱多病,给予了1500元的司法救助。同时,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微博、LED滚动播放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

  张某母亲在住所地的公告栏上看见自己的儿子榜上有名,又听左邻右舍议论,追问其子张某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并听儿子说自从进了“黑名单”后,熟人都远离他,想做什么事都无人理,现在很后悔,当时没有及时到法院兑现。母亲见儿子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错误,真心悔过,表示愿意代其交款,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情景。

  最终,张某交纳的1500元案款又回转到司法救助金里了。

来源于网络侵权立即删除

王哲男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5257187968
  •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6.7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0次 (优于94.4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次 (优于96.8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5341分 (优于98.1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01篇 (优于91.78%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哲男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17354 昨日访问量:2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