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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撞毁路边民宅 房主诉车主赔偿获支持

作者:王哲男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2次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先爱)  一男子因驾驶不慎竟将路边的房屋撞毁,车主与屋主达成赔偿协议后,却又不积极履行,无奈之下,屋主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付某诉被告曾某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曾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付某房屋赔偿款7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1日0时30分许,被告曾某雇请的司机驾驶其所有的货车,因未确保安全驾驶,致使车辆驶至道路左侧居民住宅内,造成车辆及原告房屋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被告经协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于2017年9月22日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0000元,并当即支付了50000元,剩余70000元由被告曾某出具了欠条。其后,被告曾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赔偿款7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达成的《协议书》,系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协议双方均应当按照协议书中约定的条款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现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赔偿款70000元从而引发本案纠纷,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赔偿款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据此,遂依法作出如前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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