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王哲男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5718796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万安法院审结一投资数字资产的合伙合同纠纷案

作者:王哲男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0日分类:中国法院网浏览:331次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刘婷)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投资数字资产的合伙合同纠纷案。

  原告迟某同被告黄某签订名为《MI TOKEN投资协议》的合同,约定迟某通过个人网银向黄某转入10万元,黄某将价值10万元的等值数字资产五日内过户到迟某账户。此后迟某未曾收到黄某给付的任何投资收入,遂起诉要求退还投资款。

  经审理查明,根据双方合同约定,MI TOKEN是为数字资产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提供交易与兑换的平台,其运作的基础是“以太币”。

  一审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故原告、被告之间的合伙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

来源:中国法院网


王哲男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5257187968
  •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6.7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0次 (优于94.4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次 (优于96.8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5343分 (优于98.1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01篇 (优于91.77%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哲男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19531 昨日访问量:32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