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金万英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54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起因:员工黄蓉因怀孕请假一个月,假期届满上班后桃花岛公司以未批准其请假、其工作能力问题为由调整其工作岗位,降职降级。黄蓉与本律师取得联系后,本律师对其进行了指导和建议。黄蓉在与桃花岛公司交涉过程中保存好相应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其考勤记录、年假证明材料、公司降低工资并拖欠工资不予发放的证据材料。桃花岛公司于之后的次月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黄蓉依法委托律师申请仲裁维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案件经过:律师代理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核实黄蓉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后准备材料至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桃花岛公司举出大量证据意图证明解除行为合法。本律师一一拨开迷雾,提出反驳意见和相应证据材料。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员工的仲裁请求,裁决桃花岛公司支付黄蓉违法解除赔偿金35504.7元;工资17532.5元;加班工资2637.9元及未休年休假工资699.6元。
桃花岛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后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公司不需要支付上述款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极尽歪曲事实之能事,再次大量举证意图说明员工违反所谓的规则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理合法。但是本律师一一对公司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提出强有力的反驳意见。十一月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资15806.45元、加班工资2637.9元、未休年休假工资699.6元;经济赔偿金35504.7元。
本案仲裁和一审结果对劳动者均有利,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拖延战术继续提起上诉。但是对于本案的审理结果,我们充分相信司法的公正性。期待二审案结的最终裁决!
律师点评: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违法降职降级及违法解除等违法情形,不要慌张,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按照律师指引做好与公司交涉并保存好有利证据材料。相信律师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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