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金万英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48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依法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汤某某的辩护人后,我多次往返苏州与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会见了汤某某,了解了案件情况。与此同时,我也积极地与受害人家属取得联系,沟通协调赔偿方案和金额,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我在提出辩护意见如下:被告人系自首,且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我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汤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控、辩双方关于汤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民事赔偿等情节,本院在量刑时采纳辩护人关于对汤某某适用缓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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