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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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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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私自用别人的微信转账构成盗窃罪吗?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821人看过


微信转账是我们经常会使用的转账方式,但是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人私自用别人的手机进行转账,那么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呢?

以非法占有为目私自用别人微信转账,如果满足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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