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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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多少人参与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559人看过

大家都知道,聚众斗殴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还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这个在法律上是被严厉禁止的行为。因此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多少人参与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第一,聚众斗殴罪中的“众”应该理解为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

第二,如果双方均未达到三人以上,即使双方人数相加达到三人,也不能构成本罪,而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斗殴行为,如果在斗殴中有其他犯罪发生,则可认定为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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