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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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辩护律师说法:交通肇事后将人隐藏致人死亡的怎么判刑?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633人看过

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频率并不低,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分别会涉及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承担,那么交通肇事后将人隐藏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罚呢?

【沈阳刑事律师解答】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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