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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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普法:精神病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犯罪了怎么处理?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899人看过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认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承担是有限制的,因为精神病人与正常人不同,精神病人一般不能辩别自己的行为,实务中不同的情形会有不同的结果,具体刑法中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沈阳刑辩律师为你解答。

 一、刑事案件中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如何确定

1、无论什么性质的精神病人犯罪,都必须经法定的鉴定程序鉴定,从而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2、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行为能力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部分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史不是法定的量刑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病人犯罪了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其中强制医疗的条件包括:

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三、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种类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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