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有人教育我们打坏的东西就要赔,但是殊不知有时候不光要赔,还可能涉嫌犯罪!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其实是一种犯罪的体现。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盈信读案】
2017年10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万某携带作案工具锥子,将被害人宗某停放在南昌市西湖区永叔路的轿车左前胎扎破。经鉴定,该轮胎价值人民币30元。两天后,被告人万某再次携带作案工具锥子来到西湖区永叔路,又将被害人宗某轿车的左前胎和左后胎扎破。经鉴定,该两个轮胎价值人民币总计225元。同年11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万某又携带作案工具锥子,将被害人杜某停放在南昌市西湖区永叔路的汽车左前胎扎破。经鉴定,该轮胎价值人民币75元。
2017年12月2日18时许,民警在南昌市干家前巷附近抓获被告人万某,并从其身上查获作案工具锥子一把。案发后,被告人万某家属对被害人宗某、杜某进行赔偿,两被害人均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三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总价值人民币330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律师提醒您】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盈信律师提醒您莫要图一时之快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否则你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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