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 执业资质:12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电信网络诈骗怎么判?沈阳刑事律师提醒你,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421人看过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猖狂往夸张了说就是诈骗套路千千万电信网络占一半,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案件不仅自己实施诈骗还发展下线利用他人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杨某祥、杨某林、刘某周经事先预谋,各出资4万元,在北京设立诈骗窝点,建设虚假的网上商城网站,并自制贷记卡,谎称办卡并激活的客户可透支并在网站消费购物,以此骗取被害人缴纳的办卡费、管理费等。杨某祥负责管理网站运营,杨某林负责业务推广发展下线,刘某周负责购买用于诈骗的银行卡、印章及后勤工作。2017年9月,杨某林发展刘某妹成为福建省的代理。后刘某妹在石狮推广该公司的办卡贷款业务,并发展下线,共计吸收了200余名客户办卡缴费。2017年11月,杨某祥关闭网上商城,停止刷卡套现。杨某祥、杨某林、刘某周以上述方式共骗得80余万元。杨某祥、杨某林为了多分得赃款,对刘某周称仅骗得14万元,分给刘某周4.6万元,剩余赃款由其二人均分。 2017年12月,民警在福州市闽侯县将该三人抓获。

沈阳盈信刑事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攻略

“不轻信”:不轻信不明电话或者手机短信,不轻信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或危言耸听,不给不法分子布设圈套的机会。

“不透露”:不贪小利,不接受言语诱惑,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个人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不转账”:封堵不法分子的最后一扇门,不向陌生人或不明账户汇款转账,保证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

“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更多法律相关问题咨询盈信刑辩律师团队。盈信刑辩律师团队,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业务领域覆盖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涉黑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复核等。沈阳专业刑事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刑事辩护业务,请拨打沈阳盈信刑事律师咨询电话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