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不支付劳动报酬,要达到数额较大,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数额较大,具体是多少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明确: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达一万元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达五万元的。
所以,在贵州,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达一万元的,可能就有牢狱之灾了。
戴昌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