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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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

发布者:张海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432人看过


原告

被告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婚生子 由原告扶养,由被告每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直至满18周岁。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经人介绍,2009921日,原告 与被告  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4年718日,双方育有一婚生子 因夫妻感情不和,自20185月份起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复合可能,难以共同生活,原告离婚态度坚决。为此,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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