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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浙江省关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者:张海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612人看过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造成一人轻伤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引起妨害公务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5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法单处罚金的,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危害后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损毁情况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6.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的损毁及社会影响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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