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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大女婴做推拿后身亡,患者如何维权

发布者:李军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9日|分类:人身损害 |494人看过


11月30日,陕西西安的杨女士带4个月大的孩子到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医生建议在中医科推拿理疗。推拿离开,孩子昏迷不醒被送医抢救,最终不幸离世。死亡证明显示,孩子因多器官衰竭造成死亡。



11月30日,因孩子有些咳嗽,母亲杨女士带孩子到西安雁塔区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医生看完后告知没什么大碍,孩子只有4个月大,建议没必要吃药打针,在中医科进行推拿理疗就行。”杨女士说,“推拿完刚走到小区楼下,孩子像昏了一样,怎么都叫不醒,赶紧和丈夫前往高新医院。”



遗憾的是,孩子经抢救后不幸离世,据死亡证明记载,因多器官衰竭造成死亡。


社区医院的病历显示,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但杨女士表示就诊时医生从未提及,为何上呼吸道感染推拿来治疗?雁塔区卫生健康局已介入调查。孩子家属将申请死亡鉴定。



婴幼儿骨骼脏器发育还未成熟,用外力对婴幼儿进行推拿是存在风险的。如果推拿师在手法和力度上控制不当,不仅起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给婴幼儿造成伤害。季节变化,宝宝们容易感冒发烧,宝妈宝爸们在选择治疗方案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小贴士:


上呼吸道感染:是包括鼻腔、咽或喉部急性炎症的总称。是最常见的感染性疾病。简称“上感”,广义的上感不是一个疾病诊断,而是一组疾病,包括普通感冒、病毒性咽炎、喉炎、疱疹性咽峡炎、咽结膜热、细菌性咽-扁桃体炎。狭义的上感又称普通感冒,是最常见的急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有自限性,一般5-7天痊愈。


治疗


一般治疗

多饮水、注意营养、饮食要容易消化;注意通风和空气消毒;注意观察并发症。


药物治疗

感冒伴发热、头痛、肌肉酸痛、咳嗽、咽痛者可选择解热镇痛药,同时应用缓解多种感冒症状的复方抗感冒制剂;以鼻塞、流涕等症状为主者,可选用含有盐酸伪麻黄碱和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的复方抗感冒制剂;咳嗽不止影响休息者,可服用枸橼酸喷托维林(咳必清)、可待因等;痰液黏稠者可用溴已新(必嗽平)、盐酸氨溴索(沐舒坦)等化痰药。


预后情况

本病病情较轻、病程短,为自限性疾病,多数患者预后良好。极少数年老、体弱、基础疾病较多,尤其合并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者,可因严重并发症而预后不良。

律师点评

需确定存在因果关系

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体系中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以过错为前提,而鉴于医疗行为的高专业性、技术性和高风险性,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遵循的是医务人员在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是否尽到了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实施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当下的医疗常规。即以“行为”为判断标准,而非“结果”标准。


本案例中,客观上宝宝至卫生所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予“小儿推拿”诊疗后返家途中昏迷不醒,终因多器官衰竭死亡,但确定卫生所是否存在过错还应考虑如下几方面:


卫生所诊断“上呼吸道感染”的依据,即诊断前是否完善了相关检查;


宝宝的病情是否能够进行“小儿推拿”治疗;


“小儿推拿”治疗过程中是否对宝宝造成了损害;


“小儿推拿”治疗结束后是否再次对宝宝病情进行评估;


要在明确宝宝死因的基础上通过鉴定机构对卫生所提供的诊疗行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宝宝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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