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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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以租代售,承租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发布者:李文谦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518人看过


当前,有不少朋友十分向往农村的生活,但是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及宅地基上房屋,不得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说,城里人不得在农村买房。那么城里人除了去农家乐短期体验农家生活,还有没有别的办法长期住在乡下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就是租房。

租赁合同关系属于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是有效的。法律只规定农村房屋不得买卖,但是没有规定农村房屋不得出租,因此城里人租用农村房屋是合法有效的。

不少朋友看到这里,心里肯定会想:如果将租房期限约定为100年,以租代售,那不就相当于购买了农村房屋吗?但是我们不得不提醒您,《合同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为20年,即便约定为50年、100年,超过20年的部分均是无效的。当然,如果在2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仍想继续出租,那是可以续签合同的,续签的合同最长也是20年。

看到这里又有朋友要问了:在签订最初的合同时,将续约合同一起签了,那不就行了?其实这也是不行的。《合同法》规定,以合法手段掩饰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续约合同,以签订长期合同的形式掩饰出售房屋的目的,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在前述情形下,在签订最初合同时,同时签订续约合同,只签双方名字,但是不注明日期,等第一个合同到期后再填写日期不就行了?这个点子看似很聪明,但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日期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填写签订日期的合同仍然有效,生效日期为有证据证明的实际签订日期。如果对方在最初的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约,因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即便自己后来在合同上填写了续约日期,对方也可以凭借合同纸张的新旧程度、字迹笔迹等信息,主张续约合同的签订日期其实就是签订最初合同的日期,主张续约合同是无效合同。

综上所述,城里人想租用农村房屋是可行的,但是“以租代售”是不合法的,租赁期限最长只有20年,到期后可以续签合同,其他规避法律的行为均存在较大风险,大家需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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