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真实案件 | 交通案件中,赔偿金额的组成大概率包括保险赔偿

发布者:王海英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7日|分类:人身损害 |224人看过


 

在面对交通案件的赔偿中,赔偿金额的组成一般很难不包括保险金的赔付。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当事方车辆有保险的情况下赔偿金额一般是保险赔偿及被告赔偿,但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去酌情考虑。

 

案情简介

 

20154272330分,在北京市京沪高速公路进京方向11.3公里处,付X将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号:×××、×××)由南向北停放在道路右侧的车行道内,适有付XX驾驶中型仓栅式货车(车号:×××,内乘:王国营)由南向北行驶,付XX所驾车辆前部撞在付X所驾车辆尾部,造成王国营死亡,两车损坏。此次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付X和付XX负事故同等责任,王国营无责任。刘X系死者王国营之妻,王X、王X1、王X2、王X3系死者王国营之子女。因王X4未成家,没有子女,故王国营在八岁时即过继其王X4,跟王X4一起生活至今,现王X4年迈需要赡养。事故发生后,付XX向王国营的家属支付68000元现金。

 

X驾驶的事故车辆系其自己所有,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每年向运输公司交纳1200元管理费。该车在保险公司处投有一份交强险和一份10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付XX驾驶的事故车辆登记在其妻张X名下,事发时付XX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东运汽贸有限公司原名为项城市东运汽贸有限公司,更名后车辆行驶证尚未变更。

 

 

办案经过

 

当案件提交到王海英律师处时,王海英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叙述情况认为关键问题是根据不同的关系来确定赔偿金额关系及我方的合理性。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后,王海英律师认为应将事件中的每一步细节全部清晰展现并形成证据链,案件的胜诉会有相对利好。

 

 

案件结果

 

该案件最终判决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给付原告刘X、王X、王X1、王X2、王X3、王X4医疗类赔偿金九百四十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伤残类赔偿金十一万元,共计十一万零九百四十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给付原告刘X、王X、王X1、王X2、王X3、王X4死亡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六十四万一千零二十八元五角的百分之五十即三十二万零五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被告付XX赔偿原告刘X、王X、王X1、王X2、王X3、王X4死亡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六十四万一千零二十八元五角的百分之五十即三十二万零五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扣除被告付XX已支付的六万八千元外,被告付XX再赔偿二十五万二千五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驳回原告刘X、王X、王X1、王X2、王X3、王X4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时评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付X驾驶事故车辆与被告付XX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王国营死亡,被告付X、付XX负事故同等责任,二人理应赔偿原告方的合理经济损失。被告运输公司作为被告付X驾驶的事故车辆的挂靠单位理应负连带赔偿责任。鉴于被告付X驾驶的事故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有一份交强险和一份100万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部分由被告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再不足的,由被告付X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被告保险公司主张事故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有10%免赔率的抗辩意见,因事故车辆投保的商业三者险系不计免赔,故被告保险公司的抗辩意见不能成立。因事发时被告付XX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被告张X对此次事故发生没有过错,故被告张X不需要对此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交通费,原告处理此次事故必然产生交通费,故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该项损失为3000元;关于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因此项损失也必然产生,故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该项损失为5000元,对其过高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次事故造成王国营死亡,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法院根据查明的案情及死者王国营无过错情形依法酌情确定该项损失为60000元;关于原告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确定被抚养人为王X1、王X2、王X3、王X4法院依据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确定该项损失为239827.50元,对其过高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思考

 

在一般的交通案件中,金额的赔偿需要证明其诉求的合理性。王海英律师最后需要在这里强调,对于精神赔偿的合理性需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情况。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