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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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庭审锁定四百二十余万债权 张洪兵律师代理金融借款纠纷全额支持诉请

发布者:张洪兵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6人看过 举报

2026-07-27

律师观点分析

某银行支行因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巨额贷款,委托张洪兵律师团队提起诉讼。案涉借款本金高达四百五十万元,经前期展期调整后,借款人仍多次违约,拖欠本金及利息数额庞大,且另一连带保证人虽到庭但对高额律师费提出异议,主借款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面临事实核查难、费用主张争议大等挑战。

接受委托后,张洪兵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套信贷档案,重点核查《个人贷款合同》《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的条款效力、放款流水凭证、抵押登记证明及还款记录,精准锁定借款人实际尚欠本金四百一十八万余元、利息四千一百余元的核心事实。针对被告之一对律师费的抗辩,他结合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条款,参照当地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制定了“本金利息全额主张、律师费合理调整”的诉讼策略,既坚守债权人合法权益底线,又体现诉讼主张的合理性。

庭审过程中,主借款人缺席,张洪兵律师围绕合同效力、放款事实、违约情形、担保责任等核心要素逐一举证,清晰阐明借款人未按约还款已构成根本违约,银行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针对律师费争议,他当庭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及相关依据,指出虽然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但需符合收费标准,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在驳回不合理诉请的同时,对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经酌定的十三万余元律师费均予支持。同时,法院全额支持了银行对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以及另一被告的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在债务人缺席、部分诉请面临调整压力的情况下,张洪兵律师凭借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委托人锁定四百二十余万元债权及相关费用,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展现了其在商事诉讼领域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与庭审驾驭水平。


张洪兵 律师重庆市医学会常年法律顾问重庆市医师协会常年法律顾问重庆市妇幼卫生学会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本科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依律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51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招标投标、工程建筑、房产纠纷
重庆依律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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