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法律师团队律师
律师在线免费一对一咨询
18903834701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卡姆,一不小心把自己卡了!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3次举报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艾力卡尔·阿斯克尔等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日期为2020年5月1日,其女友古莱疑似一同被拘留。



6月3日笑果工厂官方证实了艾力卡尔·阿斯克尔为旗下脱口秀演员卡姆。


另据“警民直通车-上海”消息,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接群众举报,抓获吸毒人员艾某(男,25岁),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艾某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5月11日,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3日,笑果文化发布声明回应卡姆因涉毒被拘留一事,声明称,笑果文化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尊重、支持相关的处理结果,并代表卡姆向社会大众真诚道歉。


笑果文化表示,涉毒不仅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也触碰了社会道德的底线。公司决定无限期停止卡姆的所有工作,并加强对艺人的普法教育、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及文化道德建设,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贵圈真乱,前有房祖名、柯震东、宁财神,后有宋冬野、李代沫、卡姆,曾经万丈光芒,为了所谓的寻找灵感,把自己推下万丈深渊。


公安机关对于吸毒者一般大多处以治安拘留,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其相关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比如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都会影响其一生。以下就毒品相关罪名做如下

解读: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简而言之,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此处的提供,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刑法第35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此处持有,是指行为人对毒品的事实上的支配。持有具体表现为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持有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为人时时刻刻将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装在口袋里,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它的存在,能够对之进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


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面对毒品,许多狠词都显得苍白无力。吸毒过量直接致死的人也是数以万计!

有些吸毒者为了筹集毒资去偷去抢去杀人,结果被打死、判死刑……

什么亲情、爱情、事业、家庭、朋友,通通都没有,地狱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辨别“毒品”的五大陷阱

①“不会上瘾”:一日吸毒,永远想毒,终身戒毒;


②“免费”尝试:先免费,再高价出售;


③“吸毒治病”:毒贩利用人们对疾病的恐惧,诱人吸毒;


④“吸毒炫富”:瞄准有钱人,宣传“吸毒是有钱人标志”的荒谬观念;


⑤“吸毒减肥”:利用爱美之心,编造谎话。

一旦沾上毒品,后果不堪设想,危害家人、危害社会等等。所以我们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注意我们周围的朋友、家人。


千万别认为毒品离我们很远,其实它有可能就藏匿在你我身边。所以多多认识毒品知识以及相关犯罪,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河南光法律师团 已认证
  • 执业17年
  • 18903834701
  •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7.1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6次 (优于97.4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1次 (优于99.2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2435分 (优于99.8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57篇 (优于79.21%的律师)

版权所有:河南光法律师团队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15918 昨日访问量:39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