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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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兼并收购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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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请别让历史的灾难重演!

发布者:吴有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2727人看过

    人类的贪婪,总是让历史的悲剧不断重复着, 房地产业也是如此。当人们在不断地为房地产市场是否该救时,他们总是忘了历史曾经有过的悲剧!甚至哪怕是眼前的悲剧,他们也假装视而不见!


    一、两种观点,两种利益:就是忘记了经济规律


    我国的房市正处于低迷期的开始,于是,很正常地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房价已经严重地虚高、存在着严重的泡沫,因为,房价应当下跌,下跌到一个合理的水平。而种观点则认为房价下跌会因减少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及相关产业需求的下降从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反对房价下跌。


    持这两种观点的人,从自身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各说各话,似乎都有道理。但他们的道理却都只是站在自身的角度,而忽略了经济发展其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一个商品的价值,是由其本身的社会价值决定的,而该社会价值,则是由社会的平均劳动力水平来决定的。因此,任何一个商品的价值,都取决于一定社会科技发展前提下的社会劳动力的平均水平。但商品的价值不等同于价格,价格则是在此价值的基础上,取决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当供应大于需要的情况下,该商品的价格有可能低于其价值,因此,商品的生产者因得不到预期的利益,资金会流向其它具有更大利益空间的行业,从而减少商品的社会供应量;当商品的供应小于社会的需要时,则商品的价格会高于商品的实际价值,则商品的生产者能获得较大的利益,因此,社会的资金流向就会向此行业流动,增加该商品的供应量。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平衡,正是通过这样一只“无形的手”来维持的。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经济常识,也是自由经济论者们核心的理论基础。


    但是,所有的人似乎忽略了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已经背离该商品最初功能的时候,那么,再用自由经济的理论,就无法解决现代商品经济社会的许多问题了。也就是说:在现代的商品经济社会,许多商品的功能也就是它的使用价值,已经被虚拟化。正如房屋:其本来的功能是供人居住。但随着现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虚拟化,商品也跟着出现了这种虚拟化,房屋也出现了虚拟化:我们所谓的商品房的房屋,其功能已经不再是以前简单的居住功能了,而是成了一种财富的象征,也就是说,它成了一种投资的对象,成了一种经济发展的工具。房屋成了一种投资对象,成为经济发展的工具时,那么,这种房屋的买卖,就不再是仅仅建立在实际社会需求的基本上了。这房屋强大的需求背后,不是居住的需求,而是投资甚至是投机的需求。因此,仅就需求的层面上,就出现了两派的截然相反的说法:一派是根据社会实际的居住需求来统计的,这种需求是刚性需求。也就是说,人们要生存,就必然要居住。房屋作为人类生存的必需品,这种需求是刚性的。一派是根据社会实际潜在的购买量来统计的,而社会存在的实际潜在购买量,当然地包含了投资购买。因此,该需求其其实是:居住需求+投资需求。显然,后者的需求量要大于前者。


    当房屋的功能被虚拟化,成为一种投资甚至是投机的对象的时候,那么,作为投资者来说,当然希望房屋价格不断地上涨。只有在房屋价格不断地上涨的时候,才能使他们的投资增值和得到回报,当房屋的价格下跌的时候,则他们的投资会出现贬值。但这种房屋的不断上涨,显然对于刚性的需求者是不利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要得到一套得以居住的房屋时,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他们当然地反对反对房屋的价格上涨。但是,这两派的博弈是不对称的:实际需求者往往是弱者,他们如果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可能也会加入到投机者的行列中,但正因为他们经济上因素的限制,使得他们不仅不能加入到投机的行列,相反,连自己的居住的需求都不能得到满足。而另一派,则正因为他们在经济上的实力,所以才得以不断的通过对房屋的买进和卖出来获取利益。更况且,在房屋价格不断的上涨过程中,作为房屋的生产者即开发商,可以得到更高的利益;作为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土地的出售而得到更多的收入;作为银行,则通过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交易的活跃,可以不断地贷出款项,获取利益,且在房屋价格的上涨过程中,得以保证自身资金的安全。因此,以房地产商为主柱、以政府、银行及房屋投资者为有力地推动者。所以,当实际的需求者面对着由房地产商、政府、银行和炒房者这么一个庞大而强有力的利益集团时,自然而然地望房兴叹了,除了口头表达反对房价上涨之外,已经别无选择。


    反对房价上涨者们认为房屋价格不该超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就是说,房屋价格的上涨,如果超过了人们的收入水平的上涨,那么就存在了泡沫,也就是房屋价格的虚高。从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上来说,这样的说法并无不妥之处:在传统的商品经济社会里,确实如此。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的上涨与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应当相符。但是,这部份人忘了:当房屋已经背离了其本来的使用功能,而作为一种投资或者投机工具的时候,那么,房屋已经不再是供居住的房屋,而是一种财富的符号。在现代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已经到处充斥着这种只是财富符号的商品: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如兰花、郁金香或是别的。它们的本身有什么功能作用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它能够给那些投机者带来财富。因此,房屋价格的影响因素中,其本来的价值已经不是很重要,而是投机供求成了关键的因素。对价格是否虚高的判断标准不是经济发展水平,而是以这种价格获取的利润是否能超社会平均利润。只要这种价格使得房屋交易过程中获取的利润仍然超过社会平均利润时,那么,这种需求仍然会存在。例如:当房屋的价格处在1000元/平米的时候,炒房者能通过买进和卖出获得的利润率是10%,那么当房屋的价格涨到10000元/平方米的时候,如果仍然能获得10%的利润,那么,对于炒房者来说,房屋价格的1000元/平方米和10000元/平方米是一样的,只要利润率不变,哪怕是10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也和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是一样的。因为,投机者们看房屋的价值不在于它的实际价值和使用价值,而在于看它能带来的利润。这就是居住者购房和炒房者购房对价格观念截然不同的地方。所以,当实际居住者大喊房价太高的时候,炒房者们则根本无所谓。


    二、房地产业,不应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当然,房地产业对经济的影响,不仅仅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而是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因为房地产业的发展,直接关联到建筑行业、建材业如钢材、水泥等行业的发展。所以,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房地产业一萎缩,这些相关产业也势必受到影响,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下降。这也正是一些决策者甚至经济理论学家把房地产业当成了发展经济的救世主。


    但是,房地产业真的是经济发展的救世主吗?或者说,房地产业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救世主吗?


    那些把房地产业当成是经济发展的救世主的决策者和经济理论家们似乎忘记或者忽略了这么一个基本的道理: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应当平衡的、特别是象我国这样一个具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经济的发展应当取决于农业能发展,能源、交通、通讯等产业有充分保障,工业能适度繁荣,金融业能稳定为前提的,科技能能发达为前提的。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房地产业。看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不是看它房子建得多不多,而是看它的制造能力和科技发达水平。因此,尽管房地产业在一定的程度上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不绝对不能因此而将它作为我们的经济主脉,而只能是作为一个辅助的手段。特别是当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种投资甚至是投机工具的时候,虽然在短时间内,能促进经济的一时发展,但这种发展只是虚假的,是表面的繁荣。


    但是,目前房地产业在我国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主导产业。据报道,房地产业创造的地方财政收入个别地方的已经达到80%,而相对比较轻的地方也已经达到20%以上,一般的城市都在30%左右。如此之高的一个比例,可以说已经使得房地产业无论在哪都成了一个无法替代的经济支柱产业,甚至可以说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产业,一旦房地产业不竟气,那么,政府也势必跟着倒霉甚至破产。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导致了政府被房地产开发商所绑架。最后人民政府很可能就只变成了房地产的政府,只为房地产业说话。这种苗头,事实上现在已经显现。而政府一旦为房地产商所左右,那么,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它将迫使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不断地通过房屋价格上涨而达到土地价格上涨的目的,最终会给整个社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三、房地产业成为主导产业的社会危害性


    如果一地政府把房地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势必会产生以下严重的后果:


    (一)可供土地不断的缩减,必然会寅吃卯粮


    土地是有限的资源,它的供应不是无限制的。我国现在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商品房是70年,工商业用房一般是30年。如果一个地方政府不是通过工业和服务业的增加来增加其财政收入,而是主要依靠土地的出让来增加其财政收入。虽然在短期内可以达到收入迅速增长的目的,而且由于房地产业的繁荣,其国民生产的增加值也就是GDP也能在短期内实现增长。因此,当政府官司的业绩只是看在他任内的经济增长速度的时候,他必然会只求其本人任内经济增长,以追求所谓的政绩,而不会更长远地去顾及后任甚至子孙后代,而只会以最大的可能将那些可供土地通过转让而变成其个人业绩。这种仅依靠有限的土地资源来实现这种增长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当土地存量越来越少,最终有一天会断供。那么,这样的经济发展也就走到了尽头,最终势必会导致社会经济的崩盘。


    (二)不断攀升的房、地价格,同样会寅吃卯粮


    土地的价格,是随着房屋的价格不断的升高而升高的。而并不是因为房屋价格随着土地价格的升高而升高。土地价格与房屋价格是谁推动了谁,这仿佛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类的问题。其实不是,表面上看是因为土地价格不断升高,才使得建房成本攀升而导致房屋价格上升。但事实上是:房屋才是终端的需求,如果房屋没有了需求,那么,开发商们也不会继续开发,土地价格无论是高或者是低,都不可能被出让,既然不能出让,其价值就无法实现。只有房屋价格不断升高,才会使开发商得到更大的利益、投机者实现更大的增值,只有这样,才会让开发商有更大的获取土地的愿望,而政府也正可能以此为由不断地提高土地的价格。政府出于财政收入的考虑,同样希望这种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甚至是在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过程中推波助澜,房屋价格越高,那么,开发商的利润越大、投机者的增值越快、房屋的需要量就越大从而进一步抬高了土地的价格。而这种土地价格的上涨是非理性的,由于投机者们的炒作、一些地方政府不负责任的推波助澜,用几年的时间将土地价格和房产价格上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空间耗尽,使得后来者再无上涨的空间,势必导致经济发展的后续无力。毕竟,无论是地产也好,房产也罢,其上涨的空间毕竟不是无尽止的,也有到头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再想回头,已经不可能了!


    (三)使得房地产业成了社会经济的吸血鬼


    资本的本质就是用来获取更大利润的。因此,无论从地域上还是行业上,资本的流向肯定是向利润率高的地方流动。当开发商、政府、投资炒房者、银行都能从房价上涨过程中获利时,那么,势必会互相配合着推动房价的上涨。房价越上涨,这些利益集团获得越大,同样,也意味着投资该行业的利润率越大。这就促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房地产业:一部份流向房地产开发,一部份流向房地产的炒作买卖。前者促进了社会房屋的供应量,提高了土地的价格;后者则增加了社会房屋投资需求的需求量。无论流向哪一块,都会加速房屋价格和土地价格的轮番上涨。而越上涨,则利润越高,从而更加加速了资金的涌入。如果资金是社会发展的血液的话,那么房地产业此时就如同传说中的吸血鬼:不断地将其它产业的资金也吸入过来,从而导致社会经济其它产业的萎缩。但是,此时社会的表面还是一片虚假的繁荣:房价不断地涨、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地增加、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不断增长、炒房者们的收益不断升高。在房地产业成为主导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有在过大比例的情况下,真正的危机被忽略了!


    (四)促进了官场腐败迅速衍生


    开发商们要获取利润,当然要通过对土地。开发商所谓的房屋成本,其中很大一块是土地成本。但这个土地成本并非是在受让土地时的成本,而是按出售房屋时土地的价格来计算的。而一块土地从受让到开发成房屋出售,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在这两年的过程中,如果土地价格在不断的上涨,那么,该部份上涨自然就成了开发商们的利润。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们的房屋成本,有许多泡沫有成份在其中。举例说明:如某开发商在两年前受让一块土地,受让时土地的价格为1000元/平方米。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为2,那么依理土地成本在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中实际为500元。两年后,如土地价格上涨为2000元/平方米,那么,开发商在计算房屋成本的时候是按出售房屋时的土地价格计算的,所以,其计算的土地成本为1000元/平方米。建筑成本等为500元/平方米如果该房屋是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的,在不考虑其它成本的情况下,那么,开发商们的计算的毛利率为25%,扣除税收等,净利润率为10%左右。但实际其毛利率应当按获取土地时的价格计算,其实际的毛利率应当为50%!


    因此,在价格不断上涨的过程中,只要获取了土地,就等于获于了财富。虽然我们的许多土地表面上是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出让的,但这种所谓的“公开拍卖”,完全是可以内部操作的,为了获取更好的地块、得到更优惠的价格以及付款条件,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他们不惜通过行贿的手段,拉拢那些资源的掌控部门的人员,使得许多政府官员在巨额的金钱的诱惑下,纷纷被拉下水。可以这么说:只要房地产开发火热的地方,都有被拉下水的官员。


    另一方面,在获取土地之后,为了利用获得的土地获取更大的利益,开发商们只有通过增加容积率的方式。例如:10000平方米的土地,如果容积率为1,则只能开发出10000平方米的房屋,如果容积率为2,则可以开发出20000平方米的房屋。如果将容积率扩展到3.5,那么就可以开发出35000平方米的房屋。因此,为了以受让的土地获取最大的利润,开发商们又不惜一切手段向城建和规划部门行贿。


    (五)击鼓传花的游戏,将让我们社会的经济可能崩盘


    但是,这种价格的上涨,并非是刚性需求的上涨,更主要的是投资或者投机需求导致的上涨。投资或者投机需求,都是弹性的:当这个行业的利润越高,那么需求就会越大:随着越来越多的资金都流入到这个行业中来,一方面是投机者通过对房屋的投机而得到更大的利润而不断地加速资金与房屋的流转,另一方面房地产的开发为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不断地囤积土地、促使土地价格猛涨。就这样,房屋涨得越快,那么吸入的资金越多,反过来又推动价格上再次轮番加速上涨。


    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屋就成了击鼓传花游戏的那朵花:开发商不断地制造出更多这样的花,好让更多的人涌入到这个游戏中来,而炒房者们则不停地从这朵花的轮流中获取利润。当老的资金获利后抽走,就必须不断地有新的资金注入,而且只有注入量越来越大,才有可能将这个游戏继续玩下去。虽然在房屋的快速流转过程中,也加速了资金的流转,但由于房屋价格的不断轮番上涨,就必然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注入。但是,社会资金的总量总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随着房屋的流转速度越快,那么资金的需求量也就必须越多。一旦有越来越多的获利者在获利后抽走资金时,最终必然是资金的总量减少而导致这场游戏速度放慢,获利减少。而这种放慢和获利的减少,势必引起更多的资金逃跑。一旦房屋的价格停滞甚至下跌时,那么,楼市的崩盘也就要开始了!


    此时如果房价一旦下跌,出现的局面是:房屋的供应量突然成倍地放大,那些原来是用来获利的房屋当不能再成为获利的工具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套现后出逃,此时就看谁逃得快了。逃得越早越好,否则就会冒着被套牢的危险。因此,他们急于将房屋出售;另一方面,由于楼市在轮番主涨过程中,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使得大量的资金涌入到房地产业来进行房地产开发,供应量也放倍地扩大。当人们不再参与到这场击鼓传花的游戏中来的时候,那么花的需求量也就不会再有,于是,开发商们因房屋销售量开始停滞了。


    于是,出现了危机:政府则突然发现:土地转让不出去了,同时因房屋交易量的减少,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税收也大幅下降:财政危机来了!银行将面临着无法收回房地产商的贷款,再进一步,由于过高的房价,那些炒房者甚至购买居住房的购房者一方面是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对月供也可能不堪重负,这部份贷款可能也面临着无法收回:金融危机来了。一方面,是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在疯狂的需求之后,突然停摆了。建筑行业、建材行业、装修行业都纷纷面临着危机。当房地产业的危机出现的时候,原来早已经出现萎缩的与房地产业无关行业的危机在房地产业繁荣时被掩盖,现在也全部暴露出来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来了!


    就这样,政府、银行和炒楼者甚至整个社会的经济都已经被开发商绑架了!


    救市还是不救市?考量着政府的智慧:如果不救,那么即将到来的危机可能将使整个社会面临崩盘,如果救市,或者在未来的日子里去慢慢消化:这种消化,必然是要以长时间缓慢的经济增长为代价。否则就是意味着必须让本来已经虚高的房价继续虚高下去,将这个泡沫继续吹下去,继续积蓄能量,让它成为一个更惊人的炸弹,放到以后的日子里去爆炸。但下次的的爆炸必然会比本次更具有毁灭性!


    因此,救房市就是救经济,其实采取的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方法,把危害留给后面的日子。日本在八十年代的那场危机,使得日本经济缓慢了二十多年,中国,可能也将是这样的结局。


    四、问题的结症


    人们建造出了房屋,原就是本人类自身为了隐蔽和安全的需要,用以居住和休息的,为什么最终会成为我们整个社会的心病?罪恶的根源当然不在于房屋,而在于我们人类本身。问题的结症,本人简单地分析,认为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功能的多元化


    因为我们已经将房屋的功能从实际的需要中部份地脱离出来了。在当前的社会中,房屋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房屋,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房屋的功能已经多元化。具体分析,房屋已经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1、居住功能


    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原始的房屋的功能。随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拥有一个居住的场所,已经成为人类的必备需求品。无论好坏大小,人们都需要一间可供栖身之地的房屋。在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中,它排在第三位:第一是吃,第二是穿、第三就是住了。因此,人们对房屋的需求是具有一定的刚性的。只要人类还存在、只要人类文明没有回归原始,对居住的需求都是必然存在的。


    2、保值功能


    正因为房屋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品,无论在何种经济环境下都会存在着需求。因此,随着人口的增长,这种需求存在着一定的刚性,也正因为如此,在一般的经济运行情况下,房屋存在着一定的保值功能。它不同于纸币,现代社会用于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已经被纸币所代替。而这种纸币它本身不具备有任何的价值,而只是一种代表财富的价值符号。这种价值符号,只有在社会经济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才能与相应的财富划等号,一旦经济运行出现状况,当其发行量超过社会实际的财富量时,就会出现贬值。如:假设整个社会有一百件商品,发行了100个单位的货币,那么,1个单位的货币就相当于一件商品,而当商品量并没有增加,而货币的发行增加到200个单位的时候,那么,就是2个单位的货币相当于一件商品了。正因如此,在当代的经济社会中,存钱并不等于存财富。只在存这种人们不可或缺的商品,才是真正的财富。而房屋正好符合该条件,因此,房屋就具备了一种保值功能。因此,当货币的贬值速度越快的时候,对房屋的这种保值需求也会相应的增加。


    3、投资功能


    房屋不仅仅能保值,还具备有投资功能。人们可以通过手中的货币投资于房屋获取利益。如:当人们购买房屋后通过出租获取的租金高于银行储蓄利息时,就不会把钱存在银行获取利息,而是通过购房出租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当某一地房屋租赁需求越大,租金越高时,这种对房屋的投资需求也会越大。


    因此,有人认为:当某一地购买房屋的需求减少时,意味着购房的人减少,而租房的人会增加,就会相应增加房屋的租赁需求量,而房屋租赁需求量的增加,会增加房屋的租金,反过来会促进房屋买卖的需求量。这种分析结论,其基本是建立在,购买房屋仅限于居住的基础之上的,忽视了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购买房屋已经不仅仅是限于居住。因此,房屋购买需求的减少,并不必然意味着房屋租赁需求量的增加;另一方面,因为购房需要减少,导致房屋价格下降时,因二手房市成交量减少,导致部份原来上市交易的房屋转为出租,从而增加了房屋租赁市场的供应量。因此,相反会导致房屋租赁价格的下降。


    4、投机功能


    当房屋价格的增长速度超过社会生产平均利润率的时候,这时就会出现一种投机需求:这种需求是通过房屋的买入和卖出来获取利润的,而不是通过房屋的租赁。我们将这种通过房屋的买入和卖出获取利润的需求称之为投机需求。因此,投机需求存在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房屋价格增长的速度达到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就是能让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获取的利润超过社会生产的平均利润。本人认为,评判一地房屋价格增长是否过快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房屋价格的增长速度能否让投资者通过房屋的买入和卖出能获取比社会平均利润更多的利润。


    因此,房屋的需求量,应当是以上四种功能需求量的总和。其中居住需求是有一个刚性的,而其它几种需求都是弹性的。居住需求量受一定房屋价格的影响:房屋的价格越高,需求量就会下降,反之需求量增加。保值需求对价格的高低敏感性相对较底,但对货币值敏感性较强,一国货币贬值会增加对房屋的需求量,如果一国货币坚挺,则房屋的需求量会下降;第三种需求取决一地可居住房屋的供应量。如果可居住房屋的供应量越少,则房屋租赁价格越高,则投资需求增加,反之房屋租赁价格越低,则这种投资需求则会减少。特别是投机需求,弹性变化系数最大。房价增长得越快,这种需求量就越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房屋价格的上涨,当人们利用传统的经济理论去分析,认为价格的增长会抑制房屋的需求量的时候,相反,却大大地激发投机者们对房屋投机的需求量。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供求价格理论就被颠覆了!


    (二)房地产业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带动功能


    现代商品经济社会里,能带动一国或一地经济发展的产业,最有力的莫过于房地产业和汽车制造行业了。为什么房地产业和汽车制造行业能比别的产业更能带动一地的经济发展呢?原因在于:1、这两大商品都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且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都会产生一定的较为强劲刚性需求。房屋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汽车也逐渐地会成为人们的必需品。衣、食、住、行。房屋是住的问题,而汽车则是行的问题。2、这两大商品价值较大。因此与衣和食相关的产品,虽然也是人们必备的,但它们个体价值相对较低。虽然也可以有价值数万或数以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食品服装出现,但这种衣食产品已经超出正常需求的范围,作为少数人的奢侈品存在了,社会需求量并不会很大。但房屋和汽车却不同,其单个商品的价值远远超过其它必需品的价值。卖出一套普通房屋的价值远远超过卖出一套普通服装的价值,因此,它对社会经济的带动,远远超过衣、食产品。3、这两大产品都能比其它产品带动其它产业链。虽然,其它的产品的发展也会带动起一个产业链。如服装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纺织业、印染业、种植业、化纤业及设备制造业、物流业等。但相对于房屋和汽车来说,它们的带动力是远远不如的。问题在于房屋的价值远远超过服装的价值。每家每房用于购买服装拉动的需求根本无法与每房购买一套房屋的拉动的需求相比。因此,房地产业一旦发动起来,可以带动建筑、钢铁、建材等产业的发展。


    既然房屋与汽车都能强有力地拉动社会经济的需求总量,为什么往往又都首选房地产业呢?原因就在于:创办一家房地产企业与创办一家汽车制造企业,无论从技术还是资金的要求上,都是前者易于后者。所以,为带动一方经济,提高当地的GDP发展速度,发展房地产业当然也成了许多政府首先的了。


    (三)土地财政,房屋价格非正常上涨的幕后动力


    当然,房地产业的发展,不仅仅于带动经济的发展,更能立竿见影的功能,恐怕还在于其对一地财政的贡献。


    当房屋价格非正常上涨的时候,人们往往将罪责都指向房地产开发商。当然,房屋价格的飞速上涨,房地产开发商自然是暴利的获取者,也是最直观的获利者。真因为是直观的获利者,所以,人们都将矛头指向了房地产的开发商们。但是,将房屋价格飞速上涨的责任单单指向房地产商们,是不公平的。因为,当房屋价格上涨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如果此时政府加大土地供应量,或者通过利润率控制的方式进行控制的话,其实是可以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的。


    但是,政府出于财政收入原因的考虑,并不会这样做。如果一地政府仅仅通过发展农业、工业企业来增加其财政收入的话,那么,这种收入的增长相对于发展房地产业来说,是极其缓慢的。但如果政府通过土地的出售,则可以达到迅速增加收入的目的。我们将这种通过土地的出让而获取的财政收入称之为土地财政。这种土地财政,正是房屋价格非正常上涨的罪魁祸首。


    土地的资源掌握在政府的手里,当一地政府想通过土地的出让来获取财政收入的时候,它自然就想卖个好价钱,即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因此,土地的价格越高,对政府越有利。再者,土地价格再高,毕竟土地是有限的,政府为了不断地获取土地,只有通过两种办法:一种是将非建设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如,通过征用的手段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国有的建设用地,一是通过旧城改造等名义,将原有的国有土地从现在的使用者手上征用回来。


    如果政府将刚征用过来的土地马上就手转让出去的话,理论上政府是无法获利的:按当时的地价征用土地,然后又按当时的地价出让出去。这样的做法,根本无法让政府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为了达到能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政府只能先将该部份征用来的土地囤积起来,等到价格上涨到一定的程度后再出让,以便获取更多的土地差价。这种政府囤积土地的行为,政府称之为:土地储备。


    政府只有在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才能不断地将土地转化为财政收入。因此,房屋价格上涨的幕后动力不是房地产开发商,而是掌控着土地资源的当地政府。这就是当中央对房屋价格进行调控时,为什么许多地方政府会不惜与中央对着干的真正原因。


    土地财政,才是房屋价格非正常上涨的幕后动力。而开发商、银行只不过是价格上涨过程中的得益人。


    (五)、土地价格上涨对开发商的利益


    土地价格上涨,对开发商来说,自然是受益人。从表面上看:土地价格上涨了,那么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也增加了,似乎土地价格的上涨对开发商是不利的。但是,和政府囤积土地一样,开发商也是依靠对土地的囤积来获得更大的利益的。虽然在拿地时,他们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但房屋开发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时间差,即,开发商并非是一拿到土地之后就马上能建成房屋出售,而是要等到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以后。因此,从拿到土地到房屋出售期间土地价格的上涨部份,就成了开发商的净利润!


    表面上,开发商出售房屋的利润率并不高。如,某楼盘房屋土地容积率是2.5,建筑成本是700元/㎡。如果土地价格在购买土地时的土地价格是3000元/㎡,如果忽略去只占成本比例很少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话,那么,该楼盘每平米的成本价格为:3000÷2.5+700=1900元。但是,一般来说,开发商都会在购买了土地后两年后再开始建造房屋,自开发商在购买土地后到楼盘开盘的时间为三年,在这三年中土地价格或楼盘的价格上涨的幅度为20%,则到第三年土地价格已经是5184元/㎡。在此时,开发商计算成本的时候,只会以开盘时的土地价格进行计算,如开发商以5184元/㎡的价格出售房屋的话,按其成本房屋的成本为:5184÷2.5+700=2773元/㎡(不含税),则其毛利润率为:(5184—2773)÷(5184+700)×100%=40.98%,扣除15%左右的税,则其利润率为30%,再加上管理费用等,根据开发商计算的利润率大概也只能在25%左右了。但开发商的实际支出的成本应当是:3000÷2.5+700=1900元。其毛利率则为:(5184-1900)÷1900×100%=172.84%。扣除国家税收及管理费用后,仍然达到达150%以上的利润率!这就是老百姓总也看不懂的房屋的成本价是怎么计算的原因,更是开发商和有关部门不愿意公布房屋成本的根本利害所在!


    (六)房价上涨对银行的利益


    银行是通过存贷款之间和利息差来获取利润的。如果银行只存不贷,那么银行必然亏损。因此,银行如果要想获取理大的利润,就是要把社会存入的资金向外贷出去。但贷出的资金能否收回,这里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如何做到不断地放贷,扩大放贷量,同时又将风险降低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房价不停地上涨。


    房价上涨对银行的好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购房者对资金的需求量就会越来越大,从而使得银行得以更大规模地向外借贷。且房价上涨了,购房者用以抵押的房屋价值也不断地在提升,也就是说,银行的的风险降低了。另一个方面,银行还有很大一部份贷款是贷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如果房价保持不断的上涨,则开发商开发出的房产可以较快地销售,从而加快开发商资金的回笼,使开发商的还款能力增强,反之,则可能因开发商的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而导致银行贷款的不能及时清偿。


    如果房价下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购房者作按揭贷款抵押的房屋价值也随之下跌,从而导致银行风险的增加。当下跌到购房者剩余借款可以购买比现在按揭贷款所购的房屋甚至有余时,购房者可能会考虑放弃现用于抵押的房屋,而另行购买房屋,也就是人们所谓的恶意断供,最后导致银行呆死帐的发生。因此,银行乐见的是房地产价格的不断上涨。


    正因为投机者、政府、开发商及银行都希望房屋的价格不断地上涨,也只有在不断的上涨过程中他们才能获取更大的利益。因此,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就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三者利用其权力、资金和资源的优势,不断地抬高房地产的价格,从而不断地获取更大的利益,导致房屋价格在一定的时期内只涨不跌。一跌了就有政府或银行前来救市,而涨了,百姓的呼声再高似乎也只是密室中的呐喊,根本无人听见。这就是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


    但是,毕竟我们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可以利用市场经济的某些规律来获取他们超额的利益,但同样,这个规律也可能是双刃剑,当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泡沫任其发展到非破不可的地步的时候,也正是灾难降临的时候。无论是日本、香港、美国还是其它国家,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灾难的降临。难道我们就不能从中得到教训,让历史的灾难不要再重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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