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18日02时30分许,方某驾驶自己所有的浙J**小型轿车在湖北省武穴市麻阳高速144公里处与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张某发生擦撞,并将其抛落至行车道内,遭后续驶来窦某驾驶自己所有的豫R**小型面包车碾压拖挂,后刘某驾驶自己所有的浙G**小型面包车再次碾压张某。张某经三次机动车撞击、碾压、拖行,且三次均足以致命,无法甄别致死车辆。经黄冈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三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方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窦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后张某家属委托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黄正营律师代理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获赔近百万元赔偿。
因张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是休完春节假期,从云南坐车返回昆山单位上班的途中在湖北武穴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700多公里的超长上班途中,认定工亡有很大的难度,黄正营律师亲自到事故发生地武穴调查取证,调取了事发当时的报警记录、120出车记录、急救病历。收集了事故发生时一起乘车的同事的证人证言、2700多公里的超长上班线路图、以及交通事故案所收集的证据。所有证据收集齐全之后,向昆山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2025年3月27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从籍地返回工作地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后申请工亡待遇,一性工亡补助金104万余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均顺利办理完结。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获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黄正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