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还和一个朋友聊这个问题,不能总想着对方的优势,应该把立场立稳,站在己方的立场上,脑子中思考的应是对方的弱点,从各种角度思考攻击的切入点。应有一种必胜的念头,从看似对方完美的证据中找出切入点去攻击,不断地跳出来去重新寻找对方的弱点。当然也需要从对方的角度思考做到“知彼”,但这是因为我要知道如何攻击才进行的,而不是只是简单地思考对方的优势,然后脑子中出现“畏难”的情绪。
法庭中的对抗,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受托人,脑中思考的不是公正,公正的事不是律师的活,应由法官来做。法庭中的原被告双方都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进攻,才可能形成“拔河”的公平,然后由法官去判决“公平正义”。正如法官的天职是公平正义,律师的天职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许多人也知道此点,但只是一个大的概念,在具体的思维方式上并不清彻。
作为一个律师,如果能从看似没有道理或没有切入点的案件中找到切入点,那是一种律师境界的升华,说明已进入了另一种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