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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分类(发展状况的分类)

2017年03月10日 | 发布者:赵海飞 | 点击:157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律师事务所的简单分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再加上建设法治社会提升至政治性高度。貌似律师这个执业的春天来临了,尽管目前还不明显。既然大环境好了,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因此作

律师事务所的简单分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再加上建设法治社会提升至政治性高度。貌似律师这个执业的春天来临了,尽管目前还不明显。既然大环境好了,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因此作为法律人的律师人数增长的速度明显在加快。而增长速度更加迅猛的是律师事务所数量的增加。律所数量的增加和律师数量的增长不成比例,以致于众多律所成为了“僵尸所”。笔者从律所经营的现状试图对其进行分类总结。

目前律所的分类:

一、全国性超级大所(比喻为全国连锁的大型超市)

  这里指的超级大所首先从规模上进行的定义,例如行内人无人不知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不但在国内众多城市有分所,在国外也有分所,律师人数达近五千人,从规模上无所能比,这可谓超级大所。人数上的超级大所。此类所就如大型超市一样,服务全面,任何案件都能消化,任何类型的律师均能提供。而且对于整体营运的方面的管理往往比较垂直,由总部统一安排专业执行主任等等。其疯狂扩张的背后也自然有其不可避免的短板,例如很多的全国性的大所,除总部以外的其他分所在各省市发展往往处于“虚胖”的状态。为何说虚胖,自然说的是规模大谓之胖,业绩平平谓之虚。而且此种大所一般都是几个比较大的团队在运作,而团队的头领一般都是比较资深的律师,其业务能力较强,业绩一般都很可观,然一般的律师来讲就收入平平。特别是团队中的授薪律师,挣的是固定工资,工作一般也是流程性的。本事学的比较单一,更重要的是未能积累客户,一旦单飞就等于重新起步。另外,超级大所一般都是品牌较好,运营成本较高,那么律所与律师的提成比例自然就较高。

二、本土超级大所(地方性超市)

  这类所应该说是比较多,每个地方总有那么几个人数上百,办公面积近千平米的律所。不得不说这些所也是年轻律师向往的地方。其特点是规模较大,吞吐案件的能力也比较强。管理趋近于公司制,严格的上班时间,请假制度,统一制服等等。此类所较前文所述的全国连锁性大所有其优势,其在成立的过程与全国连锁不同,它的成立一般都是逐步吸收成熟的小所或者成熟的业务团队,而且这些小所或者业务团队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本土特点,尤其是在如今的司法环境下,更能带给这类所的一些资源。再加上其复制的全国性大所的外在,使得其竞争力大大提升。

三、中型所(个体户小超市)

  这类所是数量最多的,其人数一般在二三十人左右,一般的案件都能处理,完全满足人们日常的生活纠纷解决。这类所的管理一般都是一个主任带一个行政人员的管理模式。而且这种管理也只限于公章的管理,因为案源都基本上是各个律师自己拓展的。如果主任本人可能会有一些案件给极个别的律师。一般没有公共案源,律师的发展几乎要全部依靠自己,可谓三年饥荒期在这种律所的律师才真正能体会得到,或者体会的更彻底一些。这类所的一个特点都是成立的相对较早,主任和合伙人都是比较成熟的律师,但思维相对也是相对保守,不重发展,重维持。

四、小型律所(比喻为小卖部)

 这类所一般的人数在十个人左右,人员相对比较稳定。没有太大流动性,年轻人较少。相比较而言,这类所更加保守,纯粹各做各事,互不干涉,也很少聚会等。年长的律师们常年不来律所,办公室常常就内勤一人。律师个人有自己的渠道和资源挣钱,律所整体也一般不参加律协的活动。

五、微型僵尸所

 基本的法定要件满足,人数刚好撑起摊子。而且从不培养新的实习律师,从不对外宣传。公章很可能都是主任随身携带。更重要的是从来都不谋发展,最后的出路是转让或者注销。

  以上只是个人对目前的律所的现状进行的一个简单粗糙的概括分类。希望对于正在找所的同仁能有一点帮助,但如有误导也请莫怪。

                                    赵海飞律师

                                    2017310日于西安

陕西尧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关正街16号仲裁大厦北楼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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