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飞律师 09:00-21:59
赵海飞律师
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1363681855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招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当事人在有犯罪前科的前提下,赵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少刑

发布者:赵海飞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20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18年11月7日22时许,被告人招某和徐某甲、徐某乙等人在本市未央区XX村与北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引发相互撕扯。期间,被告人招某和徐某甲、徐某乙将北某某推倒在地并拳打脚踢,致北某某头部受伤。经鉴定,北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19年5月15日,被告人招某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上述伤害事实。

被告人招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认罪认罚,且有受案登记表、报案材料、抓获经过、户籍证明及前科材料、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监控视频、鉴定意见书、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同案犯供述、被告人供述、民事赔偿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庭审中,赵海飞律师提出被告人经口头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辩护意见,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建议被法庭采纳。


案件结果:

被告人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赵海飞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陕西佐策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3636818556
    • 陕西佐策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4.3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78次 (优于98.1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8次 (优于97.2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9175分 (优于98.7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5篇 (优于82.35%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海飞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18881 昨日访问量:44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