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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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批捕了就不允许取保了???

作者:宛鹏飞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2次举报

一、为什么批捕了就不允许取保了

1、取保候审一般是在犯罪情节效轻、对社会再次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实施的,而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再次危害是比较大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宛鹏飞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拥有深厚法律服务经验和法律理论功底,办理过各类民商事、刑事、非诉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2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