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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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作者:宛鹏飞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7次举报

一、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破产逾期申报债权怎么处理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宛鹏飞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拥有深厚法律服务经验和法律理论功底,办理过各类民商事、刑事、非诉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2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