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女员工上货从车上摔伤 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2日分类:劳动工伤浏览:354次举报

女员工上货从车上摔伤 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

 

  中国法院网讯(梁军)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而状告人社局的行政案件。一审判决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维持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年初,李某平进入和丰公司上班,成为该公司搬运工。2018年8月28日9时许,李某平在和丰公司给货车上货期间不慎从货车上摔落至地面,致III级脑外伤、多处骨折等处受伤。2019年8月17日,李某平向枣阳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19年10月15日作出认定李某平受伤为工伤的决定。2020年4月13日,和丰公司认为李某平受伤是货车司机的过错所致,应由货车司机赔偿。其与李某平系临时雇佣关系,不服工伤认定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平于2017年初进入和丰公司上班,在该公司做搬运工。2018年8月28日在和丰公司给货车上货时受到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和丰公司法定代表人按月支付李某平工资,银行流水明细显示具有连续性,且该公司有上、下班作息时间规定,和丰公司与李某平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枣阳市人社局认定事实清楚。枣阳市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李元平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3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2125分 (优于97.8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736篇 (优于95.6%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27950 昨日访问量:204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