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讨薪未果打砸泄愤 男子有理变无理倒赔损失费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浏览:478次举报

讨薪未果打砸泄愤 男子有理变无理倒赔损失费

 

  中国法院网讯(王嫣)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暴力手段不仅难以解决问题,还会使有理变无理。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孔垄法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曹某因讨要工钱未果,故意损坏原告张某的车辆,倒赔原告车辆维修费用43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3日,曹某与张某因讨要工钱事宜发生争执,一气之下,曹某将张某停在门前的宝马小汽车前挡风玻璃砸破。2019年2月15日下午,张某将受损车辆送至九江车行养护中心修理,并支付修理费用4300元。因曹某拒不赔偿车辆损失,张某遂将曹某诉至本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被告曹某损害了原告张某的物权,应依法赔偿原告小车修理费用。针对被告称自己是讨薪未果而砸车,原告欠薪未付存在一定程度过错,应相应减轻自身赔偿责任的抗辩,法院认为,权利人应依法主张权利,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被告在讨薪过程中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故对被告这一抗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法院遂判决由被告曹某赔偿原告张某车辆维修费用4300元。

  法官说法:欠债不还诚然可恶,但暴力维权亦不可取。遇到经济债务纠纷时,公民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手段理性维权,切莫因一时冲动,赔了夫人又折兵。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3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2120分 (优于97.8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736篇 (优于95.61%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26830 昨日访问量:226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