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婚庆公司丢失婚礼录像带 新浪起诉精神损失获赔偿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8日分类:侵权案件浏览:411次举报

婚庆公司丢失婚礼录像带 新浪起诉精神损失获赔偿

 

   近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庆典服务合同纠纷案。具有永久纪念及人格象征意义的婚礼录像带,被婚庆公司弄丢了,新郎张某将某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婚庆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判决某婚庆公司返还服务费80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张某因结婚与某婚庆公司订立口头婚庆服务协议,约定结婚当天,婚庆公司提供摄影录像、车花、场布等,费用共计1980元,其中摄影录像费用800元,协议当天张某支付现金500元,后于结婚当天微信转账给某婚庆公司费用1480元。

  婚礼过后,张某到婚庆公司取婚礼录像带,婚庆公司却未提供,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为此,张某将某婚庆公司起诉到法院,求婚庆公司返还张某婚庆服务费248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2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婚庆公司不能证明已按约将婚礼录像带交付给张某,婚庆公司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张某该部分的服务费800元。同时,婚礼摄影录像记录具有永久纪念及人格象征意义,当时的场景具有不可再现性,无法补救。由于某婚庆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张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精神损失,故被告应酌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00元。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2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1923分 (优于97.7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98篇 (优于95.79%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44913 昨日访问量:185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