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派艾滋病人暴力催债 虚假诉讼牟取非法利益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663次举报

派艾滋病人暴力催债 虚假诉讼牟取非法利益

安徽亳州宣判一起15人涉黑案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郑文慧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发放高利贷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派艾滋病人到借款人家中暴力催债,通过提起8起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实施非法拘禁共8起,寻衅滋事68起……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武振飞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以被告人武振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罚金40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被告人武润泽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罚金40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武振飞与武某亮、武某明成立云海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业务以获取非法利益。2013年7月,武振飞在原云海公司基础上与李某合伙成立中鑫公司,他成为实际控制人后,有组织地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寻衅滋事行为强索债务,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期间,该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成员不断增加。至2015年6月,中鑫公司以武振飞、武润泽为首,吸收多人参加,其中3人有犯罪前科,逐渐发展形成以中鑫公司为依托,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发放高利贷为手段牟取巨额非法利益,以获取的经济利益为支撑,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个人名义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吸收的存款用于发放高利贷,借款人无法按约定还本付息时,即采取滋扰、恐吓等手段强索债务,还通过提起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干扰正常司法秩序。

  法院另查明,该组织长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2015年6月至2018年5月,向480人非法吸收存款1.76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7041万余元。该组织在索要债务的过程中,采取电话滋扰、行为威慑、言语辱骂、威胁、贴条、拉横幅、喷漆、锁门、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行索债,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还多次指派艾滋病人到借款人家中暴力催债,造成恶劣影响。该组织实施非法拘禁共8起9人次,其中致一人轻伤一级;实施寻衅滋事共68起;实施虚假诉讼8起;实施诈骗1起;实施组织卖淫1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振飞、武润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武振飞、武润泽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应当对该组织所实施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余13名被告人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并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对其参与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法院遂依照1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2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1871分 (优于97.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88篇 (优于95.83%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23964 昨日访问量:128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