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已婚女子与他人同居生活 因重婚罪获刑八个月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浏览:525次举报

已婚女子与他人同居生活 因重婚罪获刑八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徐旺城)  林某婚后离家出走,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三个子女。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以重婚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明,2003年1月22日,被告人林某与朱某登记结婚,2004年4月10日两人生育一子朱某斌。2014年间,林某从朱某家离家出走,后遇到龚某某,在与朱某未解除婚姻关系的状况下,林某与龚某某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铅山县葛仙山乡某村龚某某家,双方于2014年10月20日生育一女龚某红,2016年12月30日生育一女龚某英,2018年6月生育一子龚某立。

  2018年8月6日,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林某于2018年6月23日生下其子龚某立,目前还在哺乳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三子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还在哺乳期,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1780分 (优于97.7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71篇 (优于95.89%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76393 昨日访问量:16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