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代书借条存在瑕疵 债权债务不予保护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浏览:392次举报

代书借条存在瑕疵 债权债务不予保护


 | 来源:中国法院网勉县频道 | 作者:房如松

  代书的借条上存在瑕疵,只有代书人书写的内容和签名,却没有借款人的签名捺印,这样的债权债务能否保护?近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驳回了债权人(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丽平(化名)与被告刘小芳(化名)系朋友关系,2006年3月至11月,被告因做生意周转资金困难五次向原告借款51000元,2010年5月,原、被告经结算,被告归还了借款。2010年8月,原告又持由被告店内员工薛军(化名)代书的一张借条,内容为:借到张丽平人民币5000元。代笔人薛军,落款时间2006年11月13日,在落款的时间下面,写着刘小芳。原告持该借条向勉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5000元及利息1500元。审理中,被告认为该借条上没有其本人签名捺印,不承认向原告借该款,坚决不同意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代书人薛军书写的借条上,没有被告刘小芳的签名确认,诉讼中被告又不认可,仅以该借条,尚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遂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2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1918分 (优于97.7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97篇 (优于95.79%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41650 昨日访问量:169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