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重庆一老人起诉女儿支付“带孙费”获法院支持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浏览:108次举报

重庆一老人起诉女儿支付“带孙费”获法院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书勉

 

  如果把家庭比作一个花园,孩子是幼苗,父母则是园丁。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但部分年轻父母并没有履行好义务,甚至当起了“甩手掌柜”。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带孙费”案件,不仅支持了独自带孙外婆的诉求,同时向“甩手”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小雨和前夫在2019年协议离婚时约定,大儿子尧尧由前夫抚养,小儿子安安由自己抚养。离婚后,小雨外出打工,便将安安托付给母亲安婆婆。


  小雨走后一直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向安婆婆支付过任何费用。安婆婆年事已高又无经济来源,眼看着安安渐渐到了上学的年龄,便多次要求小雨回家看看孩子、亲自抚养安安,但小雨一直拒绝回家,甚至连孩子生病也未回家看望。


  安婆婆将小雨起诉至江津区法院,要求小雨按每个月300元的标准支付安安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雨离婚时约定安安由自己直接抚养,抚养教育安安是小雨应尽的法定义务。安婆婆作为小雨的母亲、安安的外祖母,帮助抚养安安,抚养期间必然产生抚养费。现安婆婆以低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每个月300元主张费用,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小雨支付安婆婆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代为抚养安安的抚养费8100元。


  判决生效后,小雨一直未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心系安婆婆和安安的生活,于判决生效后几经辗转再次联系到了仍在外地打工的小雨,并远程向小雨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小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就相关法律规定及后果进行释明,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小雨当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尽快回家看望安婆婆和安安,尽到做女儿和母亲的责任。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1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1592分 (优于97.7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35篇 (优于96.01%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04263 昨日访问量:184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