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之间的买卖大多是没有合同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首先是成立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认为法律能一直保护你,就不要求对方留下任何凭证的话,那只能算是“赌博”,好运不会一直眷顾你。
下面为大家介绍下本律师亲办案例
吴某在外地经营一家五金店,廖某是桂林兴安人士,长期以装修为业,其一直在吴某店购买装修材料,时间久了吴某开始允许廖某赊账,有些还是头口承诺,赊账金额达到3万元后吴某找到廖某要求其出具一张欠条,廖某出具后没过久就“失踪”了。吴某着急的翻出一些送货单,发现单据上的签字很多并不是廖某本人签名,而且欠条上也没有廖某的身份证号码,只有一行简单的文字。案子起诉后,法院无法联系廖某,案件只能公告,公告意味着廖某不可能出庭应诉。
对于被方不出庭的案件,如果证据不充分的话,仅凭一张欠条是很难获得胜诉的,此时就需要补强证据。本律师以欠条为中心,展开搜集了其他证据,例如吴某的营业执照,对方购买材料的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当所有证据都反映出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那么就能进一步确认欠条的真实性,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本案获得胜诉判决。
所以,只有一张欠条,不一定能拿回钱,保留好证据才是维护权利的关键。
还有一个关键点,欠条上一定要写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最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连身份情况都不知道,拿回钱的概率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