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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将厨房改为卫生间,可否要求其恢复

作者:闫文端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0次举报

很多业主认为自家房屋装修,加建、改建都是很平常的事,我的房屋我做主,即使变更了房屋内部区域的使用功能,别人也无权置喙。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网友咨询:

  楼上将厨房改为卫生间,可否要求其恢复?

  律师解答:

  可以。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业主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后,为了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提高房屋的利用率,可对房屋内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行合理的优化和改进,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 ( 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邻居将厨房改为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也有违公序良俗,还会给下层住户居住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应按规定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律师补充: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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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端律师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咨询电话:15822382522(微信同号)来电可免费解答咨询。法学学士,擅长民商事领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和平区
  • 执业单位: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3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