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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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又撤诉是否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发布者:李智圆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536人看过

起诉后又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对提起诉讼没有限制性规定,对当事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理解,不能附加任何限制,因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三个法定情形之一。当事人在起诉后又撤诉不影响当事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效果,在当事人起诉时诉讼时效已经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故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或者口头起诉,就应认定其向法院进行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规定情形不是“法院依法受理之日中断”,更符合诉讼时效中断制度的立法目的,也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可见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论之后是否发生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都不影响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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