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感觉有些朋友或者客户对律师收费不太理解(或者说是不太了解)。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实行有偿法律服务,但除了司法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律师办案收费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之外,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咱们山东省的律师服务收费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自行协商收费。通俗地讲,律师如何收费、收多少费,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确定。案件的性质不同,复杂难易程度不同,律师办案的成本和风险不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专业水平不同,实力和影响力不同,律师业务量多寡不同,所在地区不同,等等,决定了不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的收费是大相径庭的。同一个案件,有的律师可能只收几千块钱,有的律师可能五万、十万块钱也不愿接手。前几年有一个刑事申诉的案件,考虑到了各种因素,笔者收了二十万元的律师费,后来,当事人想再到北京找一位律师共同参与,人家一口价一百万律师费。张三律师考虑到各方面的关系比照自己正常的收费降到最低标准了,可能还会比李四律师的收费高出几倍或者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怎么说呢,只能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不一样,律师和律师不一样。多方面的“不同”和这两个“不一样”,就是律师收费高低的最合理解释。
亲爱的朋友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法定职责!律师依照法律规定,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经验、实力、影响力、诚信,坚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如果您很重视您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如果您很在意您的合法权益,就请您正确理解律师收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