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
原告XXXX,男,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
被告XXXX公安局X分局,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分局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被告作出的XX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判令被告赔偿损失XXXXX元;
3,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XXX曾偷我鱼笼被我追问,他怀恨在心,XXX年XX月XX日他与我发生争执,并对我进行殴打,我适当防卫。在争执过程中我们二人均受轻微伤。被告下属XXX派出所民警调解这一纠纷时,XX提出让我赔偿XXX无理要求我没有答应。XX年XX月XX日被告作出XX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我进行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金300元,XX月XX日在XXX派出所执行XXX拘留。我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处罚也应先处罚XXX。但办案民警无视事实,执意对我予以拘留。
我认为被告对我的处罚没有事实和证据,违反法律规定,缺乏应有的公平和公正。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人:
年 月 日
8年
778分 (优于74.98%的律师)
一天内
17篇 (优于95.7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