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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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碰一根手指判15年半!两高明确:这种“隔空猥亵”就是犯罪

作者:张尽安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9次举报
2026-08-28

一个男人,三年间侵害了40多个孩子,没有一个孩子主动报过警。

他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孩子一根手指。

他只用一部手机,就毁掉了40多个童年。

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

这就是“隔空猥亵”——一种不需要身体接触的性犯罪。

屏幕不是遮羞布,网线不是安全绳。

很多人至今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猥亵必须有肢体接触,没碰过就不算犯罪。

这个错误认知,正在让无数未成年人陷入险境,也让不少家长放松了警惕。

一、法律早已定性:“没碰到”从来不是免罪金牌

2023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其中第九条以明确条文击碎了这一误区: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事实上,这并非法律的突然“扩权”。早在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骆某猥亵儿童案),就已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2023年的司法解释,只是将成熟的司法裁判标准上升为统一的法律条文,为全国法院划定了清晰的裁判尺度。

为什么“没碰到”也算猥亵?

猥亵罪保护的核心法益,从来不是“身体是否被触碰”,而是人的性羞耻心、人格尊严与性自主决定权。

行为人隔着屏幕,将未成年人当作满足自身性欲的对象,诱骗、胁迫对方暴露隐私部位,本质上就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更值得警惕的是,线下猥亵的伤害可能是一时的,而网络留下的影像可以永久留存、反复传播、被用作长期胁迫的工具,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创伤往往更持久、更严重。

当犯罪从街头搬进了服务器,法律不能还站在街头张望。

两类罪名的适用边界

根据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非接触式猥亵对应两个核心罪名:

·猥亵儿童罪:针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该年龄段未成年人无性同意能力,只要行为人以性刺激为目的,诱骗其发送隐私照片、视频或进行裸聊,无论是否使用胁迫手段,均构成本罪。基础刑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一罪名最高可判十五年。

·强制猥亵罪:针对已满14周岁的人(包括成年人)。要求行为人使用胁迫、威胁等强制手段迫使对方服从。基础刑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聚众实施、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等加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当被害人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时,依法从重处罚。

二、4个真实权威判例:看懂“零接触”怎么重判

所有案例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及各地法院生效判决,无虚构内容。

案例一:北京舒某案——40余人受害,数罪并罚判15年6个月

这是目前国内已公开的受害人数最多、量刑最重的隔空猥亵案件之一。

2019年至2022年,舒某精心伪装成10岁左右的女孩,以“处闺蜜”为名义接近低龄女童,设计“交换信息-交换私密照-交换私密视频”的层层套路,骗取孩子信任后逐步突破底线;一旦孩子反抗,便以“告诉家长、发给同学”相威胁,实施长期控制。

作案3年,40余名受害者中无一人主动报警。部分家长发现后仅要求孩子删除好友,并未意识到这是刑事犯罪。直至平台后台巡查发现异常报案,本案才得以侦破。

2024年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特别说明:15年6个月是数罪并罚后的总和刑期。其核心罪名猥亵儿童罪顶格判处15年,是因为舒某侵害人数多达40余人、被害人低龄、存在胁迫和影像传播情节,属于“情节恶劣”的极端情形,并非所有隔空猥亵案件都会达到此量刑。

案例二:上海张某某案——累犯再犯,二审维持12年判决

被告人张某某曾因同类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通过网络对多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

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张某某不服上诉,辩称自己“没有肢体接触、没有造成生理伤害、社会影响小”,量刑过重。

上海二中院二审明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在裁判理由中指出:网络猥亵具有辐射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虽无肢体接触,但对被害人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的侵害同样严重。张某某系累犯、被害人多为不满12周岁幼女,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案例三:骆某案——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确立追诉原则

这是全国首个确立“隔空猥亵同罪”规则的标志性案件。

2017年,骆某在网络上冒充他人身份,对13岁女童进行威胁恐吓,迫使其自拍裸体图片传送给自己观看,全程无任何身体接触。一审法院最初量刑较轻,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最终法院采纳抗诉意见,认定骆某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最高检将该案列为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明确裁判规则:通过网络通信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四:安徽芜湖孙某案——“真心话大冒险”诱骗,新规首案判1年

2023年2月,未满14周岁的女孩桑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孙某。孙某以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为名,诱导桑某拍摄并发送多张隐私部位照片,家长发现后报警。

2023年6月1日,镜湖区人民法院适用当天刚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这也是两高新规落地后,全国首批适用该条款的生效判决之一,标志着司法解释正式进入司法实践层面。

量刑梯度对比:情节越恶劣,刑期越重

量刑规律非常清晰:受害人数越多、年龄越小、手段越恶劣、存在胁迫与传播情节,刑期就会阶梯式上升。所谓“没碰到就不算事”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完全不成立。

屏幕不是遮羞布,网线不是安全绳。只要触碰了法律红线,哪怕隔着千里屏幕,一样要付出刑事代价。

三、警惕!隔空猥亵的6种常见套路+危险话术

不法分子的手段不断迭代,但核心逻辑万变不离其宗:从“无害聊天”开始,逐步试探、层层加码,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落入圈套。以下每一种套路后都附上了孩子最可能听到的原话,家长可以直接对照提醒孩子。

1.游戏福利型:在游戏中以“处CP”“送皮肤”“带你上分”为名,诱导未成年人添加私号,逐步索要私密照片

?危险话术:“加我微信,送你限定皮肤,私聊发你兑换码。”

2.童星招募型:冒充星探、经纪公司工作人员,以“选拔童模”“视频试镜”为由,要求孩子拍摄身体部位照片

?危险话术:“我们是少儿经纪公司,要选小演员,需要拍一下身材比例看条件。”

3.情感陪伴型:伪装成同龄人或“暖心哥哥姐姐”,利用未成年人孤独、渴望关注的心理建立情感依赖,再提出过分要求

?危险话术:“我比你大几岁,但我觉得你特别成熟,我们做知心朋友吧。”

4.游戏惩罚型:以“真心话大冒险”“输了接受惩罚”等游戏形式,降低孩子戒备心,诱导其暴露身体

?危险话术:“输了就要接受惩罚哦,把衣服掀起来一下,就看一眼。”

5.利诱红包型:先发小额红包、话费充值建立信任,再用“发一张给多少钱”的方式逐步升级要求

?危险话术:“发一张照片,给你发50块红包,没人会知道的。”

6.威胁胁迫型:一旦获取第一张隐私照片,立即以此为把柄,威胁“不继续就发给你爸妈、同学、全校”,实施长期控制

?危险话术:“你不继续发,我就把你的照片发给你全班同学和老师。”

四、家长必存:从预防到处置的全流程指南

这是文章最具收藏与实用价值的部分,建议所有家长对照执行。

(一)事前预防:筑牢四道防线,做好“三查三问”

四道核心防线

1. 设备管控

- 未成年人使用的手机、平板必须开启青少年模式,绑定家长监护账号

- 关闭陌生人私信、附近的人、位置分享等功能

- 12岁以下儿童尽量不配备独立智能手机,以电话手表为主

- 约定每日上网时长,小学阶段每日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

2. 认知教育

- 告诉孩子一个简单原则: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也不许别人看、不许别人拍

- 明确告知:网上任何人索要私密照片、要求脱衣服视频,都是错误行为,必须立刻拒绝并告诉家长

- 纠正误区:哪怕是孩子“自愿”发送,只要对方是成年人,就属于犯罪

3. 行为观察

- 留意孩子是否突然躲着家长玩手机、频繁删除聊天记录

- 关注情绪异常:突然沉默寡言、易怒、焦虑、失眠、成绩大幅下滑

- 注意不明来源的小额红包、游戏皮肤、虚拟道具等财物

4. 社交审核

- 定期查看孩子的好友列表,对陌生成年人账号保持警惕

- 教育孩子不随意加入陌生群聊,不点击不明链接

- 禁止孩子与陌生网友线下见面

日常“三查三问”

- 查好友列表:有没有零共同好友的陌生人、资料模糊的成年人账号

- 查聊天关键词:有没有“保密”“不要告诉爸妈”“我们的小秘密”等危险信号

- 查App清单:有没有不适合年龄的社交、直播、匿名聊天软件

- 问日常:今天手机上跟谁聊天了,聊了什么

- 问异常:有没有人让你拍特殊的照片或视频

- 问秘密: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不要告诉爸爸妈妈”

(二)孩子牢记:“三不原则”

1.不拍:任何情况下,不拍摄、不发送自己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

2.不说:不向网友透露真实姓名、学校、家庭住址、行程等个人信息

3.不信:不相信“只是玩游戏”“这是我们的秘密”“别人都这样”等话术

(三)事后处置:发现异常后三步必做

第一步:绝对不要指责孩子

舒某案的办案检察官曾提到,有受害女孩说起被威胁时没哭,说起告诉爸爸后被打,眼泪立刻就掉了下来。孩子是受害者,指责只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让孩子今后隐瞒更严重的侵害。先安抚情绪,明确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爸爸妈妈会保护你。”

第二步:完整固定证据,立即报警

保留全部聊天记录、对方账号信息、照片视频、转账记录,不要删除、不要拉黑、不要打草惊蛇。截图需包含对方头像、昵称、账号ID和完整对话上下文。

随后拨打110或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要求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罪立案。即便嫌疑人在外地,警方也可通过技术手段追踪身份、跨省抓捕。

第三步:及时心理干预

不要认为“没碰到就没事”。隔空猥亵造成的心理创伤往往比身体伤害更持久,影像留存的羞耻感、被控制感可能伴随孩子多年。请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帮助,必要时可在刑事诉讼中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五、写在最后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隔空猥亵”犯罪人数持续上升,受害儿童低龄化、作案手段隐蔽化趋势明显。犯罪者混迹在游戏、社交、短视频平台的每一个角落,他们不需要撬门,只需要一条好友申请。

以前的坏人要在放学路上堵孩子,现在的坏人只需要躺在孩子的好友列表里等着。而最可怕的是,很多孩子被侵害后,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侵害了;很多家长发现后,也没意识到这是刑事犯罪。

屏幕不是遮羞布,网线不是安全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隔着屏幕也不是免责理由。对于犯罪分子,法律已经织密了法网,零接触不等于零风险,隔空猥亵同样会留下终身案底,付出沉重的刑事代价。

对于家长,认知是第一道防线。今天花十分钟了解这些知识,可能就避免了孩子一生的阴影。

【声明】本文案例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及各地法院生效判决,当事人姓名已做化名处理。本文仅作普法用途,不构成法律意见。

张尽安律师,户籍漯河,居住郑州,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如今,作为河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贞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河南贞实律师事务所
1410120********84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