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玉琼律师

  • 执业资质:1451420**********

  • 执业机构: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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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律师的感想

发布者:廖玉琼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595人看过

曾经办了一个案子,当事人工作没有多久就受伤住院,当时他妻子找到我们什么证据都没有,我告诉她怎么去搜集证据,还跟她去工地五六次搜集证据、谈判,最后认定了工伤也做了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二级伤残,后来又帮他申请仲裁。

一直觉得她挺可怜,老公二级伤残儿子又在读大学自己当护工维持生活一个月才一千,所以尽心尽力的为她争取权利,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也没让她立即交律师费,记得当时另一个律师提醒我不要觉得她可怜,到时就知道谁可怜了。结果到今天验证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才是那个可怜之人。他们拿到了赔偿金,连电话也消号变成空号,以前在我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还说拿到钱支付律师费后还会另外感谢我的尽心,我当时还说不用,当时看她哭的恨不得自己拿钱给她支持她生活,每次陪她去工地都没有让她请吃饭。

其实我觉得每个律师在最初做律师时都是尽心尽力想做一个有人情味的好律师,可是办案多了,遇见像我遇见的这样的当事人多了就变得麻木冷漠了,即便觉得当事人可怜也不会动恻隐之心,严格的收取律师费,所以就出现现在很多人的说辞律师认钱不认人,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是谁造就了这样的律师?律师也是人也要生活的,在帮别人争取权利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其实当事人如果舍不得支付律师费大可不必请律师,既然请了就要遵守约定支付律师费,不要想着去欺骗律师的感情利用律师的同情,若我真想弄,大可以拿着委托代理合同去起诉他们,可是何必逼着我们走这一步,自觉一点不好嘛?

说实在的这个当事人我是真心觉得他们可怜,还想着在所收律师费的基础上少收一些,在他们支付律师费后打个红包给他们让他们好好生活,权当自己做好事,结果…… ,最初当律师的过程中遇见这样的当事人也好,时刻提醒自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千万别轻易的动恻隐之心,我就是心太软,总想能帮就帮,毕竟很多不是钱可以买的,总希望自己做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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