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期】离婚后,法院会判决孩子归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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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成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综合考虑,作出小孩归谁抚养的裁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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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常成提醒:
对于法院来说,未成年人子女的健康成长是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条件,首要考虑不仅仅是优越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避免让小孩遭受第二次伤害。因此,当夫妻离婚对哪方能够取得小孩的抚养权有争议而诉至公堂时,可以参照以上的意见而判断谁更有希望取得小孩的抚养权。当然,小编还是希望天下间的父母能够和睦相处,共同把子女健康抚养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