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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重婚,检察院为何不提起公诉?

发布者:王亚茹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441人看过

有网友咨询,朋友发现一人犯了重婚罪,检察院的人也发现了这个事情,然而检察院的人却不逮捕那个重婚的人,也不对此提起公诉。
  在我国,诉讼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诉,还有一种就是公诉,而重婚罪在我国往往是属于自诉的范围。

 自诉与公诉:
  1、公诉与自诉都是我国提起诉讼的两种方式,二者提起的主体和适用的情节各不相同。
  2、自诉是指由当事人自己到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一般用于情节轻微,非重大违法活动的情况。而公诉是指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情况,此种一般用于重大刑事案件。
  重婚罪的诉讼方式:
  对于一般的重婚案件,在我国往往适用于亲告罪的范围,即当事人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受理。重婚罪的一般情节,目前只适用于自诉的方式,除非情节特别严重,那么检察院才会对此提起公诉。
  重婚罪的对象:
  很多人会疑惑,婚姻中出现的“小三”是否属于重婚罪的惩罚对象?在我国,重婚罪的对象包括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的第三者。也就是说,具有主观故意性的第三者,我们可以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亲告罪的几种情形:
  1、侮辱、诽谤罪。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虐待罪。
  4、侵占罪。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发现重婚罪,一般情况下应当由重婚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去提起自诉,除非特别重大的事由,重婚罪往往不会适用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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