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用到热力的情形也是越来越多,供用热力合同是指热力需要部门或个人与热力供应部门之间根据热力需要和热力可供量而签订的供用热力协议。
网友咨询:
遇到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解答:
业主与供暖企业形成的供用热力合同关系,供暖单位的主要义务包括合格供热、停热通知以及抢修义务,而采暖用户应履行支付供暖费、保持用暖设施安全以及依约使用热力等义务。
1、采暖用户一旦发现供暖企业提供的供热温度不达标,可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通知供暖企业。
2、在供暖期间业主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可立即给供热单位打电话,或者拨打相关供热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由供热单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测量室温。
3、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测量记录。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民事合同产生纠纷的,自行和解,无法和解的,可以申请第三方调解,或申请仲裁。若无法调解、仲裁的,可以起诉解决。
律师补充:
现实生活中,有的业主以没有在房屋内居住、且未享受供暖服务为由拒交供暖费用,从而引发供热纠纷。这种情形下,用户虽不需要交纳全额供暖费,但仍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原有供热设施的配备以及运行保障所发生的基本费用并不因单个用户停热而减少。即使单个用户暂停供暖,其还是要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的基本费用。当然,交费的比例双方可以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在暖气试水或者供暖过程中,由于管道老化等原因常常会出现跑水现象,从而给业主或相邻各方造成损失。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主管道漏水,应由供暖公司负责管理与维修,一旦跑水造成损失由供暖公司负责;若是支线管道,则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二是楼上居民使用不当导致漏水,应由楼上住户承担责任。三是正常使用下发生漏水,既可能是管道维护不当,也可能是房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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