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作为一名专注于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又莫名其妙地收到了各地农村老百姓打来的咨询电话或网络留言,再次向律师询问今年我国是否有新的农村土地补偿政策?以及所谓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补偿政策最新版》(以下简称“2015年土地新政”)是否存在?开始我还不敢确定,以为是自己的法律更新没有与时俱进,对于该文件是否有效存在不置可否,事后心存疑虑地向各法律权威制定机关求证,以及向同行们虚心请教以解困惑,然而,各方面反馈得到的正面回答均是否定的。于是,笔者不得不再次遗憾地向咨询者作出解释,所谓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补偿政策》又是假的!
答案已经有了,事情却并未就此解决,很多咨询者面对笔者的回复竟然很不理解,他们认为,自从十八大以后,中央制定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多,因此固执己见地认为“2015年土地新政”中央肯定是制定了,不过有的地方政府没有执行贯彻,以至于有的律师也不知道,而笔者就恰恰属于那一类孤陋寡闻的律师。对此,笔者无力反驳,只能苦笑,由此决定写篇文章来与大家探讨。下面,笔者就从律师的视角来分析一下,为什么所谓“2015年土地新政”又是假的!
第一、所谓的“2015年土地新政”前言表述不伦不类。根据网上流传的所谓“2015年土地新政”的版本来看,其前言部分表述如下:“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这段文字与前两年盛传一时的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前言立法目的完全是一字未改,抄袭得十分雷同。而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为什么是假的,笔者已有拙文予以驳斥,在此不再赘述。但就语言表述而言,完全谈不上法言法语,简直是俗话俚语,让人贻笑大方。
第二、政策与法律概念不分。从其前言表述的立法目的来看,所谓的“2015年土地新政”应该是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就应当按照我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来予以制定,而中共中央显然不可能制定行政法规;而从文件的名称来看,既然名称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补偿政策》,其字面意思不难理解应该是由中共中央在2015年制定的一项惠农政策性文件,显然并不是法律法规。事实上,在我国,党的政策与我国法律是有着严格区别的。虽然我国法律与党的政策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党的政策是法律制定的重要依据,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但由于两者制定的机关、表现的形式、实施的方式、调整的范围等不同,决定了它们的根本区别,政策就是政策,法律就是法律,在政策没有上升为法律之前,永远没有法律效力。
第三、所谓的“2015年土地新政”内容不具有可操作性。具体到该政策的内容来看,其制定的所谓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以一刀切的形式加以硬性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考虑任何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对“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一律统一: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的规定,抛开地区差异不说,所谓的标准在法律层面上的表述肯定不是具体的数字,一般而言都是具体的计算公式,比如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中对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因此,这个所谓“2015年土地新政”根本没有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对18亿亩耕地适用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完全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果真的据此实施,那将是不可想象的政策灾难。
最后、真正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其实,在2015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实制定了新的惠农政策,即俗称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其全名为《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年的“一号文件”,主要内容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法治等5个部分,部署了32项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提出了“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的任务和要求。前三部分明确了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后两部分,提出了完成目标、落实任务的改革动力和法治保障。由此可见,“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并不是单纯针对农村土地补偿的专门性政策文件,而是全面惠及“三农”的综合性文件。
有了以上的分析,相信明事理的农民朋友不难判断出,网上流传的所谓“2015年土地新政”并不是中央制定的新政策,在依法法国的今天,中共中央、国务院不可能制定如此一部漏洞百出的所谓政策或法规来成为国家的笑柄!在此,笔者提醒农民朋友们,如果要想求证一部法律法规是否合法有效,完全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来核实,比如登录国务院的官方网站去查询,或者向党政司法机关询问核查,没有必要相信某些网民不靠谱的言论鼓动,结果让自己成为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和受害者。
不过,结合笔者多年的维权经历来看,其实不难理解广大被征地拆迁老百姓为什么会的支持和热捧所谓“2015年土地新政”?在征地拆迁矛盾仍然是社会上主要矛盾的国情之下,人们普遍对当前我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法律法规标准过低的现状表现失望,在自身的利益面临侵犯之时,出于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现实利益需要,病急乱投医,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在信息爆炸的年代,最终趋利避害地选择性相信个别网民在网上臆造的所谓“新政策”、“新法规”,以期能够据此争取到自己应当获得的合法权益。不得不说,这确实是目前我国法律与现实的某种无奈!
随着城镇化积极推进的迅猛势态,作为征地拆迁维权专业律师,笔者也想借此呼吁有关部门,不要再纸上谈兵,与民争利,应当积极听取最底民众的呼声,尽快制定出适合于当前我国实际情况,能够反映广大被征地拆迁老百姓心声,切实维护底层公民合法权益的良法,早日修订并完善《土地管理法》,最终出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愿早日解决老百姓的心头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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