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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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能否判连带责任

作者:陈晨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2次举报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专职律师,法学毕业以来一直任职于大型企业,熟悉企业运作流程、制度管理、合同管理等。从业以来本人在劳动仲裁、民商事案件上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惠州
  • 执业单位: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320********7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