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银行卡解冻案件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来源的问题款项审查也越来越严格。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陆某在使用银行卡时,发现其银行卡被冻结,遂前往银行网点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银行卡系被河南某地公安机关冻结。
陆某立即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公安局工作人员,了解到公安机关系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发现有诈骗资金汇入导致被冻结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账户上的余额就是涉案的那笔问题款项。陆某在了解到自己账户上的钱是涉嫌诈骗款项后就比较担心自身的风险,加上家庭原因不能离家太久,不敢贸然前往距离较远的公安机关,因此就想着等6个月冻结周期期满看是否会自然解冻。然而,银行卡还是被公安机关采取了续冻措施。之后,陆某找到律本律师团队委托代为处理。
承办经过
律本律师团队在接受陆某的委托后,整理了手上现有的材料,与办案警官联系,了解案件情况。
起初,办案警官以案件涉密为由拒绝与律师沟通,再次强调要陆某本人过去处理。后经过律本律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及多次沟通后,办案警官反馈系因陆某的银行卡流入了一笔来自王某的款项,并且办案警官反馈,他们在侦办过程中发现,该案件其他被冻结人员存在利用多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的方式帮助诈骗集团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对其中几个人员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采取了强制措施。因此,他们根据陆某自己之前的陈述怀疑陆某也存在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嫌疑。
律本律师针对办案警官的意见,再次整理了法律分析意见书,多次与办案警官联系沟通解释说明,并详细阐述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但办案警官提出现在国家已明确确定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陆某交易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律本律师与办案警官提出发布溯及既往等法律意见,进一步进行详细沟通。
最终,办案警官消除了对陆某涉案嫌疑的疑虑,律本律师成功与办案警官落实了解冻处理方案,最终,律师陪同陆某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说明后解除了银行卡内资金的全额冻结措施。
律本建议
1、目前全国严打电信诈骗及网络赌博两类型案件,涉及面广,且资金流转繁杂,系由公安部牵头,各地市反诈骗中心组织,下属办案机关承办处理。大部分公安会就受害人账户往下一级及二级账户,部分地区公安会查封冻结至三、四级账户,少数地区公安会查封冻结至六级账户。
2、根据2021.9.15通知,“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建议谨慎投资虚拟货币。
3、银行卡被冻结后建议尽量了解涉案情况,以便尽快处理,有条件的话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
本律师团队
律本律师团队系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中一支长期从事于银行卡解冻相关法律案件及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团队,围绕冻结银行卡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及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比如:外贸、换汇、虚拟货币、诈骗、网络赌博等,进行调查取证、法律文书拟定,向司法机关提出法律建议,办理解冻工作、代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辩护。
律本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专业代理解冻银行卡领域的案件,已承办相关案件上百起,委托人遍及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越南、老挝、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及全国各个省级行政区,至今已为当事人成功解冻银行卡金额超过数亿元。同时,为各类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年
1次 (优于73.87%的律师)
6631分 (优于93.6%的律师)
一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