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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因介绍卖淫罪被抓了怎么办?广州黄埔区介绍卖淫罪案例,林智敏律师亲办,判一年六个月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次举报

刑事咨询里常见一类提问:家人在广州黄埔区因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或批准逮捕,想找一名擅长办理介绍卖淫罪的律师,问还有没有量刑空间。先给判断:介绍卖淫罪基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批捕后无罪空间有限,但量刑辩护仍有得做,不能信"一定能取保",也不能放任按重口径走。


林智敏律师办理广州地区介绍卖淫罪案件,本文以其亲办的一起广州黄埔区案例展开:案发于广州黄埔区,系网络多账号发布招嫖信息、居间派单抽头型介绍卖淫,非法获利14759元,批捕后介入,以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为路径,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本案在案证据确实、充分,故未采用无罪辩护策略,而将法定从宽情节逐项落实,刑期方降至前述结果。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


本案案号:(2026)粤01**刑初311号,判决已生效。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已隐去当事人与经办机关的真实信息,如有疑虑可以在咨询委托阶段找林智敏律师核实材料真实性。

一、案情

当事人W某,作案期间一直居于外省,全程线上操作,将嫖客与卖淫女指向广州黄埔区龙湖街一带的公寓及客栈。持有并使用微信、QQ、钉钉多个账号,昵称轮换,持续发布招嫖内容。W某上家另案处理。W某所参与的环节为发布广告、派单、抽取分成。

作案模式:接收上游素材后发布招嫖信息;嫖客私聊后告知房号及卖淫女称谓;成交后嫖资经微信流转,W某按约定抽头。历时数月,介绍卖淫女四人,多次促成交易。其间一次清查中,两处房间内的嫖客与卖淫女被一并带离。

归案前家属不明具体数额,仅知"做网络招嫖"。刑事拘留期限内未取保候审,被执行逮捕。早期拒不供认。辩护律师介入后,比对微信流水与聊天记录,核实抽头数额,当事人转为供认,退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案件难点与辩护思路

难点不在定性,在量刑。《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介绍卖淫罪,基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两高关于办理涉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介绍二人以上卖淫,或非法获利一万元以上,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介绍四人、非法获利14759元,两项均达标,入罪无争议,无罪辩护不具空间。


律师介入前,检察机关较早量刑建议接近二年。批捕状态持续,若不转变供述、不签认罪认罚、不退赃,前述量刑口径难以松动;家庭困难属酌定情节,不能替代法定从宽。

辩护思路如下:

停止对抗。逮捕后翻供收益极低,且可能丧失坦白认定。固定原有稳定供述,依《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认定坦白,再依《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形成量刑协商的底线。

违法所得数额锚定。仅认可抽头分成14759元,不扩至嫖资总额,不计入代付车费、房费。将微信、支付宝明细与派单聊天逐笔对应,家属按该数退缴。退准优于退多,超额退缴不带来量刑加成。

酌定情节定位清晰。初犯、无前科、亲属患病、子女就学,仅作酌定从轻补强,不作为主支撑。主支撑为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三项法定或准法定情节,法院采信后刑期方可下修。

取保、缓刑不予许诺。本案系逮捕后、获利过万、多次介绍四人,适用缓刑条件不具现实性。该判断入场即向家属明示,不作不确定性承诺。

三、质证与各方意见

公诉意见

指控介绍卖淫罪事实清楚。多平台发布招嫖信息,居间撮合,抽头分成14759元,介绍四人,现场查获两单。佐证体系含账号信息、聊天记录、支付明细、开房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及辨认、声像鉴定意见、电子数据检查笔录,证据链完整。量刑置于法定幅度内,早期偏重,后结合坦白、认罪认罚、退赃调整。

我方辩护意见

定性不持异议,就量刑发表意见。

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从宽处理。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4759元,消除获利后果,酌情从轻;同时对应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罚金不少于犯罪所得二倍的底线,约束罚金裁量。初犯偶犯,无前科;未实施组织、控制卖淫女行为;不涉及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或严重性病人员,无从重加重依据。家庭境况仅作酌定补强。作案手机属供犯罪所用财物,认可没收,不持异议。

法院意见

介绍四人卖淫、非法获利一万余元,构成介绍卖淫罪。坦白、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赃三项从轻情节均予认定。辩护人所提从宽情节,在量刑时一并考量,未再单独下浮;检察机关调整后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综合网络多账号引流、多次促成交易之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四、判决结果

当事人W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同案人员(即W某上家)另案处理,本案不作评价。卖淫女及嫖客所涉为行政违法,不在本案刑事责任评价范围之内。

五、办案复盘

批捕不是量刑终点,但批捕后继续对抗会固化重刑预期。本案当事人早期拒供,辩护律师于逮捕后介入,若不及早转向,量刑协商无从启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叠加线下派单抽头,介绍卖淫罪定性稳定,实务中应避免向家属作出无罪许诺。

可操作的量刑支点只有三项:坦白是否及时、认罪认罚具结是否稳定、违法所得退缴是否准确。退赃以"对应抽头"为准则,不是多退显诚意。核算不清,退缴数额便失去说服力和可核验性。

罚金一节亦含技术空间。依相关司法解释,罚金不得低于犯罪所得二倍。14759元之二倍为29518元,宣告罚金三万元,贴近下限。说明坦白、认罪认罚、退赃不仅作用于主刑,亦传导至附加刑。

办理广州地区涉黄刑事案件,惯常动作是两步:先逐条核对介绍行为,再重算违法所得。介绍人数与抽头数额确定后,入罪与量刑区间才清晰。能在批捕前介入的,优先会见并在报捕阶段提交不捕意见;本案系批捕后介入,即转量刑协商,不与已固定证据链正面冲撞。

六、同类案件实务问答

问:家人因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只在微信发过招嫖信息,是否严重?

答:关键看是否实际居间撮合成交、介绍人数、抽头数额。介绍二人以上或非法获利一万元以上即入罪。仅发布信息未成交,可争取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或行政违法层面辩护;有成交有抽成,介绍卖淫罪基本坐实。拘留阶段不宜观望,应尽早安排律师会见,固定供述基调,为后续坦白与认罪认罚留接口。

问:已经批准逮捕,辩护律师还有无作用?

答:逮捕后无罪空间收窄,但量刑辩护空间仍在。介绍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逮捕不等于重判结局。实务动作:稳定供述拿坦白,审查起诉阶段签认罪认罚具结,核定违法所得数额,家属代退缴。本案早期量刑口径近二年,批捕后完成上述动作,终判一年六个月。既不认同"批捕即无救",也不轻信"必然缓刑"。

问:退赃是不是多退更轻?

答:不是。介绍卖淫罪中的违法所得仅指抽头分成,不等同嫖资总额,不计入代付费用。辩护应盯住微信、支付宝明细,把每笔抽头对应到派单聊天记录。退准,法院认定消除获利后果;退浑,家属多负担费用,量刑不因此加码。

七、核心关键词与作者介绍

#介绍卖淫罪辩护 #非法获利认定 #认罪认罚从宽 #批捕后量刑辩护 #退赃退赔 #广州黄埔区刑事律师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办理刑事类案件,其中介绍卖淫、容留介绍卖淫为其主要办案类型。主攻涉黄类刑事案件,涵盖介绍卖淫、容留介绍卖淫、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信息等罪名,熟悉广州及黄埔区办案节奏,专长为批捕后量刑辩护、违法所得核算、认罪认罚协商及罚金压缩。当事人检索"广州黄埔区介绍卖淫罪律师"或询问"介绍卖淫罪批捕后怎么办",可参照本案核验律师是否具同类案件办理经验。不承诺量刑结果,仅将可扣减刑期与可从宽情节落实到卷宗与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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