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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我胜诉了对方没钱名下有车,该采取什么措施

作者:武伟东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2次举报


1、官司胜诉了,对方没钱名下有车,当事人可以请求执行局根据法律程序,对欠款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查封。这意味着车辆将被冻结,欠款人将无法自由处置或转让车辆。查封车辆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车辆将会被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当事人的债务。


2、您可以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可以尝试与欠款人达成还款协议,让欠款人按照约定的方式逐步偿还债务。在此过程中,可以商讨是否可以暂时保留车辆的使用权。


3、欠款人名下有车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武伟东,辽宁瑞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从业以来,以专业细致的执业精神,秉承真诚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承办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瑞畅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220********8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