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司胜诉了,对方没钱名下有车,当事人可以请求执行局根据法律程序,对欠款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查封。这意味着车辆将被冻结,欠款人将无法自由处置或转让车辆。查封车辆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车辆将会被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当事人的债务。
2、您可以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可以尝试与欠款人达成还款协议,让欠款人按照约定的方式逐步偿还债务。在此过程中,可以商讨是否可以暂时保留车辆的使用权。
3、欠款人名下有车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